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如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参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一)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适应国家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投入少效益高的住房保障新路子,稳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疏通退役人员住房安置渠道,压缩军队住房保障规模,建立具有我军特的住房保障新制度,不断改善军队人员的住房条件,为增强军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服务。
(二)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坚持在国家房改政策目标指导下,从军队实际出发,统一政策,体现对军队人的优待;坚持国家、军队、个人合理负担,量力而行,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配套改革,搞好各项政策的衔接。
(三)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逐步实现良性循环;
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提高军队人员购买住房的经济能力;将家属生活区划分为公寓区和售房区,扩大现有住房出售;搞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拓宽向军队人员出售住房的路子;推进住房社会化管理,减轻军队住房保障负担。
二、建立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
(四)建立"三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采取军队保障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公寓住房与自有住房相结合、实物供应与货币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职级、不同类别的人员,实行相应的住房保障。公寓住房,是指保障在职军队人员工作居住的营区住房,不得出售,离职迁出;自有住房,是指个人购买的住房,产权归已,维修处理。
(五)在职军官、文职干部。主要住用公寓房,有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购买自有住房。大军区职以上干部购买住房问题,待国家相应政策出台后,再制定有关办法。
(六)离休干部。已安置住房的,可以购买符合出售条件的现有住房或租住现有住房;现有住房不符合出售条件的现有住房或租住现有住房;现有住房不符合出售条件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安置住房的,其住房已列入规划并开工建设的,可以购买经济 适用住房。
(七)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的退(离)休干部和军职以上退休干部的住房保障,逐步与国家和军队的住房新制度接轨。已安置住房的,可以购买或租住安置的住房。未安置住房的,其住房已列入规划并开工建设的,可以购买或租住按原方式建设的住房;住房尚未开式建设或未列入规划的,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以自建住房、维修私房或购买配偶所在单位的住房。具体办法由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商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八)转业、复员干部。住房纳入国家社会保障系统,主要采取由地方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房房源的方式解决。军队售房区的住房和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也可以按规定向转业、复员干部出售.具体办法由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商国家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九)士官。现役五、六级士官分别比照营、团职军官住房保障规定执行,四级以下士官住用集体宿舍。退役士官比照相应职级退役军官的住房保障规定执行。
(十)职工。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不再实行实物分配,可以购买符合出售条件的军队现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办法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暂没有条件购房的,可以租住军队现有住房。
(十一)军队人员实际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经济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三、实行住房补贴制度
(十二)住房补贴对象。未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安居工程房价购买或未参加集资建房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含离退休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或市场价格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十三)住房补贴方式。1999年12月31日(含)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以下简称参加工作)的人员,其住房补贴分段计算。1999年(含)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一次算清记帐;2000年以后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月计算,记入个人帐户。住房补贴在购房 时由所在单位直接付给售房单位或在购房款中抵扣。2000年以后提升为军官、文职干部和选取为士官的,其住房补贴按月计算,记入个人帐户,专项用于住房消费。
(十四)住房补贴标准。由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两部分构成。1999年,月基本补贴标准为月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国(工)龄工资]的40.94%,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军(工)龄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年8元;在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高于每平方米2300元的城市购买住房的,另给予相应的地区补贴。2000 年以后的住房总后勤部定期确定。
(十五)住房补贴额计算。
一次算清的基本补贴额为:1999年12月份基本工资×40.49%×1999年6月30日前的军(工)龄×购房补贴建筑面积 标准。地区补贴,在经批准购买住房时计算。
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账款管理
军官,正师职120平方米, 副师职105平方米,正团职90平方米, 副团职80平方米, 营职70平方米,连、排职60平方米。
正、副军职军官补贴面积标准,暂按180平方米、165平方米计算。
话筒没声音怎么设置文职干部,参照相应 职级军官补贴计算。
士官,六级士官军(工)龄满26年以上的90平方米、不满26年的80平方米,五级士官 70平方米,四级以下士官60平方米。
购房人员配偶的住房补贴,由其向所在工作单位申请计领。
(十六)购房未达标的货币补差。已购买现有住房、安居工程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统称购房)的军队人员,购房实际建筑面积未达到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的,不予退房,给予货币补差。具体补差办法由总后勤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十七)住房补贴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划拨的房改资金,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现有住房出售收入,以及利用军用空余土地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用地折款等。
部队工资(十八)住房补贴资金分配。实行指标控制,由总后勤部根据资金筹措数量、住房需求和房价等情况,按照重点保障转业和离退休人员,优先安排资历较长和在艰苦边远地区 工作人员的原则,下达年度指标。
四、扩大现有住房出售
(十九)将家属生活区划分为公寓区和售房区。对售房区的住房,按照国家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精神,规划出售,扩大现有住房出售范围。加快干休所和独立院落家属住房出售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