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 约炮门第三章合同法部分习题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呼和浩特市旅游1-5  BCCAC      6-10  ABBCA    11-12  AB
猎人宝宝技能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    3、AB    4、ABCD    5、CD    6、ACD    7、ACD    8、ABCD
四、案例分析题
乔欣杨洋为什么分手
1、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因为当事人一方赵某虽年满16周岁,但不是以自己的劳动作为生活来源,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处分重大的民事行为。房屋买卖属于重大民事行为,赵某
不具备这种民事权利能力,无权处分房屋产权。因缔约主体资格不合格,导致该合同无效,加上赵某的父亲事后并未予以追认,所以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标的物提存2、参考答案:
新浪爱问知识人(1)7月3日,洗衣机厂向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要约性质,因为信函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愿意受此约束,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
(2)7月6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行为属于新要约性质,因为其改变了要约中的价格条款。
(3)10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进货的行为属于新要约性质,因为这时早已超过了洗衣机厂7月份所要求的立即答复的承诺期限。
(4)该合同未成立。洗衣机厂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天鹏商场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参考答案:
(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
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原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于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造成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通知某中学。15天后才通知属于不及时通知,故某中学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2)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通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通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通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时通知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通知之过。
(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