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新媒体聚焦
微博时代明星遭遇微博暴力问题研究
——以胡歌事件为例
□姜娜敏
摘要:明星作为微博用户中的一个特殊体,由于粉丝数量大、关注度高,发布微博内容极易受到关注和转发,往往也容易成为遭遇微博暴力的一个重要体。本文结合胡歌遭受微博暴力事件,试图探讨微博时代明星遭遇微博暴力问题的主要特征、原因以及反思。
关键词:明星;微博暴力;言论自由
2018年11月28日,胡歌针对蒋劲夫家暴事件在微博发文,不想却被部分网友错解为其支持蒋劲夫家暴,并就此事对胡歌实施了一场大型的网络暴力。其实胡歌在这条微博中明确标注了“错了就是错了”“我不是要为他辩解什么”这样的字眼,表明自己并不支持家暴.只是作为一个朋友表达对蒋劲夫的惋惜之情。胡歌一直被公认为是娱乐圈口碑比较好的男演员,不承想有一天也会因为一段话而被黑得遍体鳞伤,最后不得不发表律师声明,表示坚决抵制网络暴力.将会采取法律手段来追究抹黑者的法律责任。在这场微博暴力中,除了胡歌之外.俞激明也是深受其害,因为一个“站”字表述不当遭到网友的穷追猛打,几度在微博
公开道歉。而就此事发声的其他明星如古力娜扎、窦骁、孙艺洲等也都没能逃脱网友的口诛笔伐。
微博暴力是传统网络暴力在社交媒体平台微博上的延伸.是网络暴力的一种呈现形式。微博暴力指用户在微博上发表评论、传播信息时对另一微博用户或者不用微博的用户进行的攻击或者是压制.从而对别人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自微博问世以来,我们俨然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微博时代。在微博时代.微博已经成为明星快速积聚人气、推动自身事业发展的重要工具.同时,明星也成为一个极易遭受微博暴力攻击的体。近年来,明星遭受微博暴力的事件越来越多,比如因角和演技被攻击的李纯、霍建华、周海媚、王茂蕾等,因微博发文内容而被攻击的伊能静、李小璐等,因参加综艺而被攻击的付辛博、谢娜等,因负面新闻而被攻击的郭敬明、杨需等。明星作为微博用户中的一个特殊体.由于其粉丝数量大、关注度高等原因,往往成为微博暴力中的一个重要体。本文结合胡歌遭遇微博暴力事件,试图探讨微博时代明星遭遇微博暴力问题的主要特征、原因,并进行反思。
-JW星遭受微博暴力的特征
微博用户的准入制度基本上是零门槛.每一个注册用户均可在上面发言,而明星由于身份的特殊性,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会更容易受到网友的关注,也更容易引发争议,遭遇微博暴力。本文主要结合胡歌遭受微博暴力事件来分析明星遭遇微博暴力的主要特征。临沂景点
(一)表现形式和手段多样化
微博支持富媒体的传播特性,使得网友对明星进行微博暴力时可以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等丰富的信息表现形式。同时,微博暴力爆发时常常会伴随着网友的语言攻击、谣言或者是流言传播、、道德审判等手段。通常在一场微博暴力行为中,信息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手段并不是单一的,而是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复合性的、多媒体的传播,从而造成重要的社会影响力。例如,在胡歌事件中,网民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就使用了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同时在对其进行攻击时伴有语言攻击、、道德审判等手段。
(二)打着正义的旗帜
在胡歌事件中,“键盘侠”们在对牵涉其中的明星进行攻击的时候往往打着正义的口号,站在道德层面来对他们的微博内容进行过度的曲解,认为这些明星支持家暴是不道德的.而自己对这些明星的攻击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尽管他们的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本身就是不恰当的。网友们在进行微博暴力时常常用其所谓的“正义”理论来为其暴力行为背书。
宝宝名字大全2013(三)詈骂和人身攻击成为基本内容
网友在对胡歌进行攻击的过程中,会使用詈骂来表达自己的情绪,比如“卑鄙龌龊”“渣渣”“畜生不如”等;
会使用一些惩罚性的人身攻击来表达其对受攻击者的惩罚要求,比如“现世报”“当初车祸阎王就该收了他”等这样的内容在网友的评论中随处可见。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网民其实并不是想通过这些内容来解决问题,只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某种非理性的情绪。
(四)攻击性强,且呈扩大化趋势
由于微博具备@功能,且可以直接搜索微博账号,属于定点传播,因此,明星微博的评论区往往成为微博暴力的定点爆发区,且攻击力强,仅攻击胡歌的评论在48个小时就达到了20000以上。胡歌遭遇网络暴力事件,本源于胡歌对蒋劲夫事件的一句发声“错了就错了,但别趴下”,但是网友在实施暴力的过程中将攻击内容不断扩大,甚至还有网友扒出胡歌从出道以来的所有负面新闻来对其进行攻击,攻击范围不断延伸。
二、明星遭遇微博暴力的原因
怎么更新结合胡歌遭遇微博暴力事件来看.微博暴力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明星的特殊性、微博及网民自身特性等原因共同促成的。
(一)明星体的特殊性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微博粉丝数量往往众多,他们在发布微博的时候也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转发,
因此一旦发表了具有争议性的言论会更容易引发网民的批评和攻击。在胡歌事件中,蒋劲夫家暴事件跟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认知相冲突,本身争议性就比较大,因此,虽然胡歌作为朋友对其惋惜并没有错误,但是在微博这样的一个公众化平台上表达难免会引发部分网友的过度解读。
(二)微博自身的特性
微博自身的特性也使得其成为导致明星遭遇微博暴
156I RADIO&TV JOURNAL 2019.03
香水品牌排行榜新媒体聚焦视听公众平台道德失范及其治理
□段亚茹
摘要:公众平台道德失范主要表现在:预设语境引起理解偏颇;碎片化的信息引起碎片化的误读;负能量的个性化语言和描述污染了公众的精神生活和虚拟空间;标题党肆虐撕裂了公众认知;利用公众平台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公众平台自身存在“短板”;法治边界欠清晰;监管有难度以及利益驱动。为此,必须强化法律与技术监控,强化媒体人自律与提升道德素质,强化自媒体行业规范约束,强化行政与法律的查处及惩戒。
关键词:公众平台;道德失范;社会治理
公众平台的产生是自媒体时代到来的重要表征。作为一种新媒体形式,一方面方便了公众的交往与信息传递,另一方面,其广泛应用也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给道德失范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条件和土壤,考验着运营者和用户的道德水准。所以,研究公众平台道德失范及其治理,是学界和政府部门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一、公众平台道徳失范的表现
第一,预设语境引起理解偏颇,导致虚假信息和谣言横行。公众平台为某些信息发布者预设语境提供了便利。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公众平台的信息发布者完全可以预设语境,置公众心理与认知于“语境盆地”,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看到碎片化的场景和信息.看不到事情的真相和全貌,这就为语言暴力、谣言以及撕裂社会心理认知提供了条件。
第二,碎片化的信息引起碎片化的误读,导致理解偏离事实真相。社会公德以及道德约束需要社会成员的自律和他律,但是由于公众平台的信息往往是碎片化的,甚至有些是经过人为“掐头去尾”的加工和处理的,这就难免引起阅读者的碎片化阅读和理解,而导致对事实真相的实际偏离.给社会治理留下隐患。
第三,负能量的个性化语言和描述,污染了公众的精神生活和虚拟空间。公众平台具备个性化特征.其信息发布者往往为了耸人听闻、吸引眼球,用非常规的、个性化的语言来发布信息、短视频,甚
至用低俗化、谩骂式的语
力的重要助推器,主要表现在:1.微博裂变式的传播特性使得暴力现象极易发生。微博具有随手转发、评论的功能,用户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进行信息的传播和扩散,使得该事件产生巨大的影响力。例如,胡歌发布微博当天就遭到了很多网友在其微博评论中进行辱骂,并从微博扩散到贴吧、论坛等其他平台,战场在网络上无限扩大,从而对胡歌造成巨大的影响。2.由于微博节奏比较快,用户缺乏思考的时间,容易基于感性思维去解决问题.从而易导致微博暴力的出现。例如,在胡歌遭遇微博暴力事件中,很多网友并没有认认真真去分析胡歌的这段微博文章中所要表达的真正含义,而是出于反感家庭暴力,跟着体的力量为了攻击而去攻击。
(三)网民自身因素
网民是导致明星遭受微博暴力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1.由于微博的零门槛特性,用户层次比较复杂,且用户媒介素养普遍不高,缺乏对信息的辨别和独立思考分析能力,易将感性认知上升为微博暴力。2.在现当代社会.人们的工作压力增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因此,人们往往需要在一个虚拟的世界去宣泄现实世界无处宣泄的压力,而微博正在成为网民宣泄个人情绪的重要窗口。3.明星作为一个受关注度比较高的体.其发布的内容往往能够迎合网民的猎奇心理。网民在获取明星发布的信息时会形成一种围观现象,在这个围观体里,网民会更容易接受这种围观体的暗示,从而轻信同一个体内部的成员,引发体性的冲动行为,最终演变为微博暴力。
三、明星遭遇微博暴力的反思
微博暴力相对于传统网络暴力来说.其攻击性会更加强,不仅会侵犯明星们的隐私权、名誉权,还会对其心理和精神造成一定的伤害。因此,如何发挥微博的正向功能.减少微博暴力的出现,显得十分重要。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往往发挥着网络意见领袖的作用,应该重视自己的舆论引导力。在发表言论的时候应该谨言慎行,特别是在一些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和事件中,更应该注意形成积极正面的引导,尽量避免引发争议。另一方面,一旦微博暴力无法避免,可以尝试关博,让暴力止于虚拟世界,或者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网民往往是明星遭遇微博暴力的肇事者。网民必须要学会约束自己,在遇到微博暴力事件时,理性抵制微博暴力,做到不围观、不跟帖、不传播,不发表低俗违法言论和视频,学会自我疏导和正确的解压方式,培养良好的网络行为,避免在自己的不经意间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O
杭州国美四、结语孙艺州
在社交媒体迅速发展的微博时代,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了表达自我的空间和自由,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不能够让这种自由没有边界,我们不能仅仅抓住别人的文本进行过度解读.要求别人不能说错话,但是自己却在破口大骂。在微博时代,我们应该鼓励言论自由,但是也要警惕网络时代的众声喧哗。
参考文献:
1.[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
2.[美]凯斯・R•桑斯坦.极端的人:体行为的心理学[M].尹宏毅,郭彬彬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10.
(作者单位:武汉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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