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勇程序之辩后续
朱明勇:我为何四次被赶出周文斌案一审法庭?
昨日疯传网络的律师拍案视频背后操手,系陕西富平县法院离职人员翻旧案吸流量,被《民主与法制》记者揭短。朱明勇律师在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无罪辩护》中披露了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案的真相:律师被赶出法庭十分钟后又被请回,休庭意见被采纳。此后该案两任审判长神秘退出。一人被撤换,另一人被调离政法机关。
山东管理学院怎么样 经朱明勇大律师授权,法学学术前沿特此推送当年这段故事,以飨读者!
作 者
朱明勇,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京门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3年被《南风窗》评为年度人物;2015年被评为中国首届十大法治影响力人物之一。代表性案例主要有:浙江张氏叔侄案;重庆打黑系列案之樊奇杭案;河南马廷新故意杀人案;北海律师伪证案;福庆司法局长黄政耀兼职翻译涉嫌贪污案;安徽五青年故意杀人案等等。曾为南昌大
学原校长周文斌案辩护人。
这是一场在反腐大背景下进行的高官审判,但是却遭遇了来自被告人和辩护人的顽强抗辩;什么是a股b股
这是一场预定好的表演式审判,但是原定的三天庭审时间被辩护律师拉长至三个月, 实际庭审时间达到24天,创下中国职务犯罪庭审时间最长的纪录;
这是一场从当地官方安排媒体集中污名化报道被告人开始到当地媒体被赶出法庭的戏剧化结局;
这是一场从高官被告人惯性般低头认罪、痛哭流涕求轻判的法庭秀到被告人理性抗争掌握法庭主动权的惊天逆转;
王滢老公 这是一场控方证人出庭怒揭控方刑讯逼供黑幕的司法闹剧;
这是一场控辩双方在辩论时被法官隔离的无接触式辩论;
这是一场演绎了刑事诉讼全程细节的教学式审判;
这也是一场法科学生社会实践的入门洗礼课堂;
这是一场法学专家见证司法乱象的饕餮盛宴;
走火演员表 这就是2014年年底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
我是被告人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的辩护人,朱明勇律师。
第一次被赶出法庭“冷静十分钟”
2014年12月17日下午,公诉人在法庭调查环节出示证据时,未做任何说明和解释直接当庭播放了一份庭前并未提交给法庭的视频资料,以证明周文斌在某个时间点在国内有受贿的时间和空间。
尽管这样的一份资料对于证明周文斌是否受贿没有任何直接的意义,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公诉人出示庭前未提交的证据时,应该首先征得审判长的许可,并解释要证明的内容,在审判长同意后才可以出示。但是这一次公诉人和法庭显然是私下已经商量好了的证据突袭,因为公诉人在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的时候,她们的电脑早已经接上了法院的投影仪,如果事前不跟法院商量显然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对于这种突发情况,我的第一反应是,必须休庭,避免被动。因为刑诉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都规定在这种情形出现后,如果辩护人要求给予准备辩护的时间,法院可以休庭给辩护人准备辩护的时间。所以我马上提出该资料公诉人未在庭前提交给法院,法官和辩护人之前均未能获取,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休庭,给辩护人准备辩护时间。
但是,奇怪的事情又发生了,审判长刚听到我的申请,就开始拿起书本翻阅法条,看后他说:“辩护人申请休庭有法律依据,我们研究一下。”
但是,他们的研究结果居然是认为公诉人刚刚播放的视频资料不属于新证据,是属于“补强证据”。
对于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说辞,我向法庭提出:“补强证据是讲证据的证明力大小问题,新证据是指证据出现的时间先后问题,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也是逻辑学上根据两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分出来的不同类别,审判长是混淆了概念。”
我坚持申请审判长休庭给予辩护人准备辩护的时间,但是审判长坚持他不休庭继续审理的决定。我觉得这是一个原则问题,也是一个明文规定的法条能不能在法庭上实现的问题。我
再次坚持请审判长休庭,但是审判长已经不再搭理我,转身向公诉人说:“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那一刻我真的怒了,“啪”的一声,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坚定地表示“必须休庭”。
拍了拍怎么加后缀 听到我拍了桌子,审判长又回过头来像小孩子吵架一样说:“你拍桌子是不是,你再拍一下。”
我看审判长这表情就知道他可能也要动怒了,于是我接着他的话茬说:“我不拍了。”
但为时已晚,审判长一声令下:“法警,将辩护人带出法庭冷静十分钟。”
话音刚落,几名法警就来到我的辩护席前,将我带离法庭。
这是我在南昌中院第一次被赶出法庭,也是我执业20多年来第一次被赶出法庭,此时此景,百感交集。
第二次被赶出法庭
周文斌案在公诉人出示完证据后,我提出申请新的证人出庭和调取新证据,话没说完就被审
判长打断,审判长让公诉人发表公诉词,我继续提示:刑诉法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调取新的物证这个环节被法庭漏掉了。我告诉审判长,是法庭漏掉了一个法定环节,现在法庭调查还没有完成,还不到法庭辩论的阶段。审判长不信,立即制止我说我不懂法律规定,我问:您所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判长说那我念给你听听,接着开始翻他案头一本一直在翻来翻去的书籍,但是翻了半天,还是没有到他想要的法条。所有人瞪大眼睛等他说什么,但是他什么也没有到。我就说审判长,我教刑事诉讼法多年,您不用了,没有您说的规定。审判长看着我,一脸麻木中带着愤怒,他开始发表一番评论,之后突然叫法警将我强行拖了出去。
而这一次,也许是审判长自己都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把我带出法庭的理由和后果,在吼叫法警的同时又说了一句:“法警,把辩护人带出法庭冷静,等他自己觉得冷静好了再自己进来。”
周文斌愤而站起。审判长高喊:“你们都要听我的指挥!”周说:“我们听法律的指挥!你明显违法了我们为什么要听?周强院长都说不要把律师赶出去,你还赶律师!那我也出去!”话音未落,周就被多名法警按住。
这一天我感到异常心痛,一名辩护律师,依法辩护,在一个省会城市的法院居然再一次被赶出法庭,那么这个法庭到底要的是什么,是真相还是野蛮的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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