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工龄计算及下乡知青
76.临时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被本单位录用为固定工(含合同制工人),其工龄应如何计算?根据吉劳险字[1982]28号文件规定,其最后一次在该单位当临时工的时间,可与录用为固定
工(含合同制工人)以后的工作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77.
在“”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落户期间可否计算工
龄?根据劳动人事部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规定,其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78.
1962年(我市从1964年开始)至“”开始前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
参加工作后,其在农村插队期间可否计算工龄?
根据劳人培[1985]23号文件规定,其在农村插队期间可以计算工龄。
79.
在“”期间,随同父母走“六·二六”和“五·七”道路到农村插队的在校学生,
在农村中学毕业后参加劳动时间和以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应如何计算工龄?
根据省政府吉政发[1985]143号《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
计算问题的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可待他们中学毕业或年满
16
周岁参加农村社队劳动起计算工作年限,也从这个时间起,同以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80.
在“”期间被遣送下乡和被动员下乡的城镇居民,被带下乡的子女,以后参加了工
作,其工龄应如何计算?根据省政府吉政发[1985]143
号《批转省劳动人事厅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具体意见的通知》
第四条规定,他们在下乡时所带的知识青年、被带下乡的中学毕业生及年满16周岁后(指下乡时年龄小,待其满16周岁后)的子女,他们在农村参加社队劳动的时间,可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81.
1970年至1978年期间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当时称为工农兵大学生)的下乡知识青年,吴君如喜剧片
他们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应如何计算?根据省政府吉政发[1985]143号文件规定,他们下乡插队的时间和在校学习期间以及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82.格子衫搭配
原系农村人口,后到城镇中学念书,毕业后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以后又参加工作的,
他们在农村劳动时间可否计算工龄?根据省劳动人事厅吉劳人险字[1986]12号文件规定,他们属于回乡青年,因此,他们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不能计算工龄。
83.
知青下乡政策调整后(1979—1980年),下乡回城青年和城镇待业青年经批准到县(区)
以下集体所有制企业(当时称为知青厂、店,现在称为厂办集体)工作,以后又转为集体所
有制或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含合同制工人)的,其工龄从何时算起?属于下乡回城知青的,
他们在农村插队参加劳动时间和在县(区)以下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
期间及转为固定工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属于城镇待业青年的,从他们到县
(区)以下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时起计算工龄。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临时工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79)劳总险字9号(1979年9月1
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参军复员后的工龄问题的函》劳人险(1982)32号(1982年11月3日)
工龄怎么计算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农村半脱产干部招收为国家职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人险函(1982)36号(1982年11月12日)《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中冤假错案被辞退的临时工和随干部下放劳动的临时工、集体单位职工的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2)42号(1982年11月23日)
《劳动人事部工资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受处分人员工资、工龄问题的复函》劳人薪局(1983)
3号(1983年1月15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临时工随迁重新安排工作后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37号(1983年7月23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15号(1983年2月28日)
《劳动人事部全民所有制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跨地区转移工作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人劳(1987)20号(1987年6月27日)
《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问题的答复》劳险司函字(1989)19号
(1989年9月30日)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1号(1989年
10月5日)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第66号令(1990年11月22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和
“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1996
年9月16日)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
354号(1996年10月31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
1996)238号(1996年11月7日)【199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
限的答复意见》劳部社发(2002)20号(2002年1月2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
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季节工转为正式工以后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
(63)中劳薪便字第185号(1963年7月21日)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的复函》(64)内人工字129号(1964年
7月16日)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64)中劳薪字第
344号(1964年8月20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参军复员后的工龄问题的函》劳人险(1982)
32号(1982年11月3日)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临时工随迁重新安排工作后工龄如何计算问题的复函》劳人险
函(1983)37号(1983年7月23日)蔷薇之心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经济建设民工工龄计算等问题的复函》劳人险函(1983)
15号(1983年2月28日)
《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41号(1989年10月5日)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第66号令(1990年11月22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1996年
11月7日)【1997】
【200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的答复意见》劳部社发(2002)20号(2002年1月2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
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破产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再就业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79号(2002年5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2002)323
号(2002年5月20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2002)
323号(2002年5月20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理解“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时间”“
本单位工作年限”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191号(1996年
9月16日)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996年10月31
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1996年11月7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
限的答复意见》劳部社发(2002)20号(2002年1月28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金年限
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
115.
临时工因其配偶调动工作而随迁到新的地方后仍做临时工或者被招收为正式职工,其随迁前做临时工的时间是否计算为连续工龄的问题,因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目前仍应按现行规定执行,不宜变动。——劳人险函[1983]37号
工龄方面的有关政策
第一节
概述
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和工龄计算,是组织人事部门从事人事工作的同志必须熟悉的一项重要业务,这项业务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又与其他政策密切相关,直接涉及到个人的切身利益。由于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下面作一个简单的概念性的说明。
一、
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具体又分为建国前的和建国后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是指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脱离生产以革命工作为职业,或经我党组织决定,接受党的任务,以公开社会身分为掩护,实际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起始时间。建国后参加工作的,一般称参加工作时间,是指参加我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人民军队和国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起始时间,
以及转正前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当临时工的起始时间。后来还包括在私营企事业单位工作、
胡杏儿整容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转正前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间。中秋节的周记
二、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时间。
三、
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各个单位连续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作为其生活资料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时间。如包括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可以合并或连续计算的工作时间,以及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时间,当民办教师、乡村医生直接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的或直接参军复转到地方工作等。(职工调动前后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相加叫工龄连续计算;职工间断工作时间按规定可计算工龄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叫工龄合并计算)
四、工作年限。全称叫革命工作年限,是指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的时间。有关文件规定,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工作人员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时间,实际上还包括建国后职工在机关、企事业、人民军队等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确定起点、回答何时参加的问题。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是确定时间长短,回答有多少年的问题,它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二者之间不能完全划等号。参加工作时间的作用是确定在职人员工资和享受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如干部退出现职休息,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就可以办理离休,享受全工资等离休待遇;建国后参加工作的只能退休。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作用基本相同,都
是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计发工资(离退休费)、防震受保险福利待遇(如假期、职工病假待遇)的重要依据。所以对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连续工龄)的认定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一定要慎重处理。已经组织、人事部门确认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得随意更改。但有新文件规定或以前因其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mini ipad移动硬盘拍立得百度书包2它原因单位认定错误需要更改的,单位人事部门要按政策进行处理,但应将更改的参加工作时间以文件形式归档。处理工作人员工作年限(连续工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准,无依据的不得承意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