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学生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学校“三段培养、两次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整体改革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学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建立公示制度,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文管专业第三条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学校对学院各专业允许转出的条件不作限制,不设置转出门槛。
丁俊晖几次147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校转专业工作分为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转专业组织、指导和审核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负责转专业的具体实施工作。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拟定
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含考核办法),接受咨询、组织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分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学生科科长、教务科科长、本科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以及教师代表等。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六条原则上学校所有专业均应接纳学生转专业申请,学院应根据教学资源条件,确定转入计划名额并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除学校已开设的实验班、卓越班外,为保障各学科协调发展,转入专业原则上不单独增设行政班级。对社会急需专业、学校优势专业,可根据专业师资及硬件条件情况增设行政班级,但需学院“工作小组”论证通过,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及专业教育,增强学生对本专业的认同感及学习兴趣,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选择专业。
第九条如因学校专业调整,学生可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转专业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或在原专业学习有困难,可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以下称“统一转专业”)或单独提出转专业申请(以下称“单独转专业”)。
第十一条“统一转专业”工作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开展,学生可在本科教务系统内申请。
第十二条按照“三段培养、两次分流”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学生可以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参加“统一转专业”工作;在二年级第四学期期末,可根据个人专业微方向学习情况,原则在本学院内申请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三条因健康原因、学习困难、参军退役复学和休学创业复学等原因错过“统一转专业”工作的学生,可以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单独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十四条因学习困难的学生,学院应根据学业警示情况对其进行学业帮扶。确认因学习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完成学业者,申请转专业时应在校学习两学期以上,转入后一般应降级学习。同时,原则上只能由理工类专业转入文管类专业学习,或由优势专业、特专业、卓越计划专业转入一般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因学习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经转入学院考核通过后,不占转入计划名额;休学创业并修满创新创业学分的
学生,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可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经转入学院考核通过后,不占转入计划名额。
第十六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进行转专业:
(一)以联合培养、国防生、定向生、委托培养、“专升本”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艺术类和非艺术类专业互转者;
(三)新生在校学习未满一学期、未取得正式学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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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辑视频软件(四)在籍三年级及以上学生者;
(五)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六)应予退学者;
(七)其它经学校研究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统一转专业”工作程序如下:
(一)启动每学年转专业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当学年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和转入计划名额。
(二)发布通知。教务处根据当学年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在教务处网站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公布转专业实施方案和转入计划名额。
(三)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处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并可在教务系统中实时查询报名人数。
(四)组织考核。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已公布的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名单报学院“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
(五)录取公示。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考核通过名单进行复核,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核准,无误后发文公布。
第十八条“单独转专业”工作程序如下:
雷佳音怎么了单独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应填写《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经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当学年转入学院“统一转专业”的转入计划执行情况,经学校“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提请转入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通过者,在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学校“领导小组”组长核准,无误后发文公布。
叶翎涵第六章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