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China Digital Medicine. 2019,Vol.14,No.9参考文献
地区调阅程度从高到低顺序为:门诊记录、检验记录、检查记录、用药信息、住院首页、出院小结。三级医院共享调阅程度较高,二级医院共享调阅程度较低,但总体共享调阅程度较低,三级医院门诊记录共享调阅,仅为33.3%。外省医院共享调阅程度较北京地区医院高,最高的是外省医院关于检验记录和检查记录向社区提供调阅,达到60%。
4 讨论
4.1 向上级或属地管理部门报送完成较好,但差异较大,自动化程度不高,通过区域平台报送率较高[4]向上级或属地管理部门报送的数据完成情况较好,不同类型数据完成程度差异较大,四类数据(统计类数据、业务监管类数据、行政管理类数据、患者病历数据)中,完成情况最好的是统计类数据,7
5.6%医院完成任务,三级医院中88.0%完成任务,最差的是行政管理类数据。通过系统对接实现的程度不高,最高患者病历数据仅61.7%实现系统对接。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数据报送的比率较高,四类数据均超过一半以上,调研的外省医院78.6%以上通过区域平台报送。
4.2 机构间信息共享调阅已经起步,但仍需提升 向其他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信息共享调阅已经初步开展,门诊记录、用药信息、检验记录、检查记录、住院首页、出院小结等信息共享调阅内容均有不同程度的实现。但向其他医院提供信息共享调阅实现率较低,需要提升,实现最好的是外省,均达到46.0%。三级医院共享调阅程度比二级医院共享调阅情况好,但最好的三级医院门诊记录共享调阅,仅为44.0%。向社区提供信息共享调阅的比率也相对不高,外
省情况相对比较好,外省医院关于检
验记录和检查记录向社区提供调阅的
比率达到60.0%。三级医院比二级医
院情况要好。
4.3 区域医疗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区
域医疗信息来源医疗卫生机构、行政
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具
有来源广、种类繁多、信息量大、存
储分散等特点,区域医疗信息共享的
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区域医疗数据
重复输入,信息分散,导致资源浪费和
信息孤岛现象严重;信息存储和共享缺
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和信息集成平台[5];
对于个人隐私、生命健康等重要数据缺
乏统一的卫生信息管理机构管理和政策
法规保障信息共享的安全。
4.4 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的机制通
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数据接口,
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之间、同上级管
上医保缴费怎么交理部门或其他行业之间的医疗信息共
享和交换,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共享机
制,构建统一的信息集成平台,对卫
生健康数据的存储、发送和接收进行
统一协同,设置统一的管理机构对信
息共享进行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 王文娟,刘洋."互联网+"背景下加强区域
医疗信息共享医疗健康服务模式的研究与
探索[J].智慧健康,2018,4(31):13-14.
[2] 宋贵强.南通市区域性医疗信息共享体系
建设研究[D].上海:华东理工大学,2016:1-54.
[3] 葛朋,彭梦晶.区域医疗信息平台的建设及
应用探讨[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6,23(5):
70-73.
[4] 李娟.北京市分级诊疗中信息资源共享需
求及策略研究[D].北京: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
医学科学院,2016:1-104.
[5] 潘凌,杨骥,彭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方案研究[J].中国数字医学,2015,10(2):67-70.
【收稿日期:2019-03-05】
【修回日期:2019-05-13】
(责任编辑:肖婧婧)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
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一)项目政策按医疗机构经营性质
分类管理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
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疗保
障部门主要按项目管理,未经批准的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依法合规开展的
“互联网+”医疗服务,可自行设立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互联网医院按其
登记注册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性质适
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
(二)项目准入以省为主实行分级管理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以省为
主,国家、省和市三级管理。国家医
疗保障局负责规范立项原则、项目
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
明、编码规则等,指导各省级医疗保
障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根据医疗技
术发展和本地区实际,设立适用本地
区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机构将
已有线下项目通过线上开展,申请立
项收费的,由地市级医疗保障部门受
理,符合准入条件的,提交省级医疗
保障部门集中审核决策。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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