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人:熊思策 3012211117文法学院 法学甲班
夏雨泉 3012211115 文法学院 法学甲班
周海阳 3012211155 文法学院 法学乙班
调查时间:13年10月3日一10月18日
调查背景及目的:
“法学怎么了?”或许这是当下所有社会人特别是不少法律人最想问的问题。从红极一时的“铁 饭 碗 ”“就业精英”到如今垫底、有些惭愧的“就业劳工”;网络上常常转发的《中国最难就业十大专业榜》,法学专业总是“名列前茅”。久而久之包括我们在类的不少刚进入法学专
业的学生便非常担心将来就业问题,认为自己大部分“毕业即失业”。曾 一 度 被 人们 公 认 为 是 “ 铁 饭 碗 ”好专业的法学毕业生就业真的那么难吗?因此,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调查本专业就业现状及未来可能的发展,并借助马克思哲学原理加以分析,从新的角度和视野来解读“法学毕业生就业”这个问题。希望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既为将来的就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希望对破解这个难题提出自己有价值的建议。
调查对象及方式:
这次调查中我们采取了实地咨询及上网查资料的方式,重点关注了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全国律所的数量发展趋势,法学类大学生毕业生最希望所从事的热门职业等问题,通过与本校天津大学法学系老师,天津市和平区检察院的部分职工以及毕业的师兄师们交流,了解到了现阶段本专业就业现状及未来可能的发展,对法学就业的得到了一次思想认识上的提高。
调查结果及分析: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要从马克思哲学原理深刻理解这个问题,得首先明白几个问题:
首先从马克思哲学原理上来说,矛盾是普遍存在的: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始终。对于“法学”“法学毕业生就业”等等矛盾,我们就应该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法,将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分析,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进行科学分析,而不是孤立的从调查结果出发,不注重实践的力量,要做到对“法学”“法学毕业生”“就业”等矛盾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常说的“法学”是指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是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我们常说的“法学毕业生”指的是三本法学院、二本还是一本的毕业生?不同的学校其法学教育质量必然不同,985院校的法学毕业生与三本院校的毕业生不用说是显而易见的。从“毕业生”本身来讲,这里的“毕业生”是指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博士生?如果不是按照学历标准,那是按照什么标准?并且毕业生中通过司法考试与没通过司考的学生毕业情况是什么又有区别?“就业”是什么?“业”为为多种,“法学毕业生”就什么业,到底是律师、公务员、公司法务、还是直接创业?咱们得弄清“业”是什么?如果此问题没有解答,怎知就什么“业”,什么“业”难,什么“业”不难呢?“难”是什么?是心理上的本身对社会畏惧感还是社会客观存在的门槛太高,如果此“难”字不从当下情况分析,为何“难”怎能知道是“法学毕业生”究竟是“难”还是“不难”?
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现在法学的就业情况,相对于经济类、财经类等一些万金油专业来说,就业出路确实较窄。因为法学类专业不仅对人才素质、学历需求较高,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还要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和跨学科的行业知识。不辛的是,太多院校跟风设置法学专业,致法学专业太多太滥,毕业生普遍质量不高,法学这块“优质蛋糕”逐渐变了味。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的确来到。然而正如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世界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我们也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在如今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法学专业是作为朝阳学科存在的,其毕业生的就业大有发展前景的。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对法律人才需求的趋势也许会越来越大,超出我们的想象: 从01年至今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国对法律的理解与运用越来越纯熟,从最开始简单粗糙的民法,刑法到现在越来越细,逐渐涵盖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其背后显现的便是全社会对法律专业越来越大的需求,下面这张图是2007届法学类大学生毕业生所从事的10个热门职业:
从上面这张图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系专业的学生就业并不再局限于传统法律专业的公检法部门和律师,在“法”的岗位对其紧闭大门的时候,大多数人并没有挤独木桥,而是独僻蹊径,在职业发展时大多数选择与“法”相关联的行业,或在企业任职做法律顾问、或做媒体的法制版编辑、记者等。有的根据其个人性格特点、专业特长转换专业,在企业、公司的商务部任职,他们的专业知识在商务合同的签订、谈判、维护企业利益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自身的价值也在实际应用中体现出来。以环境评估方面从业人员为例,这是一类新的就业方向,是最近《环境法》的相关规定催生的一种职业。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估法》要求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需要获取有环境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方可申报的大环境下。有着娴熟的环境法专业知识此类从业人员,工资就目前情况来看,大中型发展城市,年薪10万以上,如果是中小型城市也有8万左右。
上图为1978-2010年中国货物进出口情况统计表和1980年我国外贸GDP增长和就业人数统计表,我们不难发现自从中国宣布从计划经济加速转型市场经济,特别是加入WTO后与国外交流的日益频繁,伴随着经济交流产生的是巨大的法务需求,因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国外德法传统的大陆法系和英美为主的判例法系的天然不同,我国对国际法务人才需求可谓是与日俱增。
了解了当前社会对法律型人才的巨大需求,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性。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所以实际动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都至关重要尤其是一些综合素质的提高便显得尤为重要。在经济政治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下图是法学类2007届大学毕业生所从事的10个热门职业统计:
从上图中我们不难发现以下几类法律人才将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
(1) 伴随法律服务的国际化趋势,能够同时以英语(或其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有中国法律实务经验,能够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海外和国内双重法律服务的涉外型法律人才。
(1) 伴随法律服务的国际化趋势,能够同时以英语(或其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有海外学习或工作背景,有中国法律实务经验,能够面向国内外客户提供海外和国内双重法律服务的涉外型法律人才。
(2)针对法律服务的多元化需求,能够面向具体行业提供法律服务,比如具备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方面管理和诉讼实务经验、具备专利代理人和律师执业双重资格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3)伴随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趋势,能够在相应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专家型法律人才。法学 就业
(4)为满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法律服务及信息服务公司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针对上述法律机构提供行政管理、规范运作的法律管理人才。
(5)伴随独立的第三方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形成,相应地会产生一批除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代理人之外的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3)伴随法律服务的专业化趋势,能够在相应专业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专家型法律人才。法学 就业
(4)为满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法律服务及信息服务公司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的需要,针对上述法律机构提供行政管理、规范运作的法律管理人才。
(5)伴随独立的第三方法律服务市场的逐步形成,相应地会产生一批除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代理人之外的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马克思哲学观点认为,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人们要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有所建树,就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物质是有其客观存在的规律的,我们要遵守客观规律办事,运用人的主观能动性正确的解决矛盾,主观符合客观。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挫折,甚至暂时的失败,这就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十足的干劲,需要充满活力的精神状态。而且法学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比如,做生意签订合同要懂合同法,与工作单位发生纠纷要懂劳动法。正因
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次我们更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充分学好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情况下,还要深入生活,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如到公、检、法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学习实务操作,获得实务经验,检验理论知识的正确性。法学天生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学生绝不能脱离社会,否则就是闭门造车。
除此之外,根据马克思哲学原理事物,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我们既要重视内因的作用,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同时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我们不能忽视外因的作用 ,也要积极创造外因的条件,促进事物的发展。因此我们针对调查结果做出了一些建议 ,希望通过内外因相结合促进法学就业的发展。
我们针对调查结果做出的一些建议:
1) 加强法学就业指导,学校职业规划课增加就业技巧方面的指导。
学校应加强自身的法学就业指导,有条件的话我们希望能针对事业单位和政府单位进行就业指导,可能的话以学校或学院为单位为大三大四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形成固定的合作关
系。如我们天津大学,可以组织法学系学生参观天津高院,以及去较劲的南开区和平区的法院检察院实习。
2) 希望本专业老师能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本专业老师对于本专业的就业情况相对更了解,而且很多老师与外界有密切的联系,如我们天津大学法学系的不少老师同时在律师事务所兼职,可以为我们提供就业指导。
3) 改变教学方式,改变单一的法学课程设置。现在我校法学课程 设置较为单一,而社会需要复合型人才,它是现代社会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单位也更青睐综合素质强的毕业生,而且在复杂的国际经济活动中,必须掌握经济,国际贸易,企业管理和外语等综合知识,只懂的自己的本专业远远不够.因此应当给予我们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有所长,学有所专,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比如采取开设更多的双学位,放宽学习双学位限制等方式。
4) 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增强与司法考试的联系。据调研结果显示,现在有很多同学认为学的和司考脱节,缺乏实用性。而有着“中华第一考”美称的司法考试是我们法学系学生必须跨过的坎,因此希望法学老师在课程中加强与司考的联系,在授课中向司考标准的“法律基础
知识、专业技能、实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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