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工作人员守则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必须加强考试的监考工作,发现和制止一切违纪行为。每考场设二名监考人员(上机考试按每二十个工作站或单机配备一名监考)。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严格按“考场规则”执行监考,按“监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三、分发试卷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试卷的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与应考的等级是否一致。试卷必须在考场当众启封,分发时要逐份检查有无重印、漏印、空白、缺页、错装、少装等情况,如发现问题或试卷袋破损等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考点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监考人员要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舞弊等举动(包括未遂),应立即向其提出警告并没收其舞弊材料。凡有违纪、舞弊情况(包括未遂),应在“考场记录表”上填写清楚,并与舞弊材料一起及时上报(不放入试卷袋)。
五、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认真检查考生填写的准考证号、姓名等是否正确,照片与考生是否相符,如发现假冒,应立即向考点报告,及时查处。如有考生故意吵闹扰乱考场,考点应即将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考试时监考人员不得与考生交谈,对试题不得作任何解释和提示,但字迹不清的可向考生说明。如有人发生急病,应及时请医务人员。
七、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统计和记录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涂考场记录表;按规定的要求认真收集试卷和答题卡。各考点要对答题卡的收集、装袋及密封情况认真地进行验收和检查。
八、监考人员应佩带监考标志,模范地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场或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抄录、复制等,严防试卷流失。
九、对少数工作马虎、违纪和对舞弊制止不力的监考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如监守自盗、泄漏试题,徇私舞弊,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江苏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违纪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严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确保国家考试质量,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管理规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应考者(以下简称应考者),负责、从事和参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人员及其他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应遵守《全国计算机筹级考试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的管理规章。对违纪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 违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的行为尚不够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分别给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处罚分为:通报批评、成绩作废、一至二年不准报考、一至二年由不准参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工作、取消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资格、取消考点资格。
第四条 应考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成绩作废:
(一)答题卡上不写或故意乱写、涂改准考证号和姓名等栏目,在规定栏目以外的地方答题或作其他标志,以及在答题卡上另加贴附纸答题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书写工具答卷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在考场内吸烟、左顾右盼,经教育不改的;
(四)终考信号发出后不听劝阻继续答题的。
第五条 应考者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成绩作废,一年内不准报考:
(一)擅自将试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二)交头接耳,随意走动的;
(三)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不论既遂或未遂);
(四)偷看、抄袭他人答秦或有意让人抄袭、传递纸条、协助他人作弊的。
第六条 应考者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成绩作废,二年内不准报考:
(一)喧哗取闹、扰乱试场秩序的;
(二)应考者请人或他人为应考者的;
(三)相互交换答卷或将他人答卷改成自己答卷的;
第七条 应考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
(一)在报名点或考场无理取闹、寻衅滋事、损坏公共财物、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
(二)伪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件的;
(三)盗窃、抢劫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
(四)捏造事实,诽谤、诬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人员,或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侵犯考试工作人员人身权利的。
第八条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且一年内不准参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工作:
(一)在监考中擅离职守,在考场内吸烟、闲聊,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经指出后坚持不改的;
(二)在阅卷、登分中违反规定私自向考生泄漏分数的;
(三)对报名、阅卷、登记及考试组织工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九条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二年内不准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一)考试期间将试题私自带出试场,或暗示应考者答题的;
(二)在监考中对应考者的舞弊行为不予以制住或制止不力造成考试纪律很差的;
(三)考试期间错发考试试卷,造成泄题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丢失、损坏有关考试工作尚未解密的资料、试卷或考生档案的;
(五)发现应考者有弄虚作假,伪造考试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故意隐瞒应考者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十条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资格:
(一)纵容、包庇应考者舞弊或为应考者舞弊提供条件,与应考者共同舞弊,为应考者出具明,伪造成绩及档案材料的;
(二)在阅卷中偷换、涂改考生试卷的;
(三)盗窃或泄漏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题(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其他保密材料的;
(四)在试卷押运、保管及考场的保卫工作中,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诬陷、打击、报复应考者或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侵犯应考者人身权利的。
第十一条 考点领导不力或失职,对应考者舞弊现象制止不力,致使考试纪律涣散,发生严重舞弊事件的,取消考点资格。
第十二条 考场管理混乱、舞弊现象严重或造成泄题等严重后果的,当场考试无效。
第十三条 对应考者违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的处罚、由考点做出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受罚者所在单位和个人,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四条 对在职应考者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人员违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考点提出建议,由其所在单位或主营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 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应考者和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笔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仅限于二级――四级考试)
 
XXXXXXXX日(具体日期分别为3月倒数第一个周六和9月份的倒数第二个星期六)
考生入场时间
8:30—9:00
开考时间
9:00
考试级别
二级
三级
四级
考试时间
90分钟
9:00-10:30
120分钟
9:00-11:00
120分钟
9:00-11:00
8:10)开考前五十分钟
监考
集中
1.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考点主考指示,主考宣布各考场监考教师名单。
2.核对钟表。
领取
试卷
3.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核对试卷袋包装封面上印制的考试级别、试卷份数是否满足本考场的要求;检查试卷袋的密封情况。
4.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办理签收手续后,佩带规定标志胸卡,持试卷袋直达考场。整理考场。
8:30
开考前三十分钟
组织考生入场
第一次打铃
5.组织考生入场。监考人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考点名称和考场号是否与本考点、考场号相符,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
6.监考人员甲保护试卷,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
8:45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启封试卷,发卷、组织试听
第二次打铃
7.监考人员甲先向全体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完好,再宣读《考生守则》(笔试部分)及考试注意事项。
8.监考人员乙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上印制的级别、试卷和答题卡份数、试卷的页数无误后,先发放答题卡和答题纸。
9.监考人员甲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上的“姓名”和“准考证号”两个栏目。强调只能用黑字迹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与准考证号码相应的信息点。
同时,提醒考生在即将开始的考试中,对于选择题,只能用铅笔(2B)在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涂黑代表选项的信息点;需书写的题目只能用黑字迹的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进行书写。
10.监考人员甲将试卷的名称、页数、大题数、考试的起止时间写在黑板上,并做好发卷准备。
118:50,监考人员甲开始发放试卷。
12.监考人员乙监控考场纪律。
9:00
正式开考
宣布考试开始
第三次打铃
13.开考统一信号发出后,监考人员甲宣布考试开始。
14.在考试时间内不得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5.监考人员甲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合法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准考证以及答题卡上填涂的准考证号是否一致;考生的填涂是否规范。若出现问题,立即查明并处理。监考人员乙监控整个考场。
16.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坚持一人在考场前、一人在考场后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延误考试时间。
17.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有考生违纪舞弊的,要立即指出并制止,然后收集有关违纪舞弊材料,由监考人员乙如实地将其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事实填写在《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考生在规定的地方签字。若考生拒绝签字时,监考人员乙要写明考生拒签情况,两名监考人员及主考应同时在《违纪舞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和《考生违纪舞弊情况登记表》上签字,作为对考生违纪舞弊事实和告知行为的证明。
开考十五分钟后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18.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开考三十分钟后
填涂考场记录表
填涂缺考登记卡
19.监考人员甲按要求填涂《缺考登记卡》和《考场记录单》:
▲用黑字迹的签字笔在《笔试缺考登记卡》上的对应位置填写考试级别、地(市)、县(区)、考场号栏目;用2B铅笔把考试级别、缺考考生座位号两个栏目对应的信息点涂黑。并由监考人员甲乙分别签名。
▲用黑字迹的签字笔将缺考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填写在《考场记录单》上相应栏目内;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的姓名栏目处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并在该答题卡的考生答题位置填写“缺考”二字。在其他空白答题卡的正面中间位置写上“空白”二字。
终场前
十五分钟
20.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十五分钟”(注意:不得说其它暗示考生的话)
打铃!
结束考试
21.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笔起立,将试卷、答题卡和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
22.监考人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人员乙到各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答题卡和答题纸,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严禁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答题纸)
23.二级、三级、四级各一张答题卡,四级有答题纸。
           
收卷核查
24.监考人员甲负责答题卡、答题纸的整理。监考人员乙负责考试试卷的整理。要求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规则整理答题卡、答题纸和试卷。
25.装订密封答题卡。(注意:不得破坏答题卡的完整性)
▲监考人员甲将填涂好的《缺考登记卡》放在收齐的答题卡最上面。注意:二级、三级:各只有一张答题卡,《缺考登记卡》就放在这些答题卡的最上面。直接把答题卡装在答题卡袋内,经考点主考验收后用密封条密封答题卡袋;四级:分答题卡和答题纸。把答题卡直接装在答题卡袋内,《缺考登记卡》就放在这些答题卡的最上面,经考点主考验收后用密封条密封答题卡袋;把答题纸整理整齐后,先用包头纸把有考生姓名等信息的一端包起来,再用装订线通过卡上的装订孔装订,并填写包头纸上各信息栏,最后经考点主考验收合格后,装入答题纸袋,再用密封条密封答题纸袋。
26.整理、装订试卷。监考人员乙按考生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整理试卷。经考点主考清点数量无误后,直接装入各自的原试卷袋,并贴上密封条。
复核
善后
27.将装订、密封好的试卷、答题卡袋及答题纸袋一并交考务办公室,办理签收手续。怎么查准考证号
28.考点必须按考试承办机构的要求及时将试卷、答题卡和答题纸等考试资料送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