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第一篇:中学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中学公共财产管理规定
一、财产管理责任:
1、学校公共财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
2、班主任是各教室寝室公共财产的当然责任人。每学年开始,由总务处木工等同志负
3、各处室的办公设施和公用物品,由各处室的主任、组长负责。
4、教寝室的各类公共设施由使用人或班级负责管理,凡损坏、遗失由使用
人、班级或当事者赔偿。
二、修理和赔偿:
1、学生在学期中途损坏木器用品,须写明损坏原因,经班主任签字,由总务
处木工估定修理费或赔偿费,开出联系单。学生持联系单到财务室交纳赔偿费,并凭收据到木工房进行维修或调换。
2、凡因踢门、摔打等故意损坏公物者,除加倍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3、各班要制订可行的财产管理制度。如中午和晚上离开教室、寝室要关好
门窗,上好插销,关掉电灯。打开窗户时,要上好风钩。不准踢门,不得爬窗入室。班主任要加强对本班学生的教育。
4、门窗、玻璃、课桌、凳损坏要及时到木工房修理。总务处有关人员定期巡回检查。如出现损坏不履行修理赔偿手续而影响校容者,除加倍赔偿外,扣除该班有关量化分数。
5、每学期结束时,由总务处负责对各教寝室公共财物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估定修理费或赔偿费,由班主任负责到财务室一次性交付。总务处要及时公布检查情况。
三、注意事项:
1、严禁在室内、楼道、房屋周围等非体育场地打球、踢球。违者除赔偿财
物损失外,一律没收活动用具。
2、要保护好墙体,不准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踢、乱涂。违者除责令擦掉污渍恢复原状外,赔偿10-50元。各班教、寝室墙体由各班负责。发现污渍查不出当事人,由所在班级负责清理、赔偿。
3、要保护好黑板。严格禁止使用双面胶,不干胶、透明胶、浆糊等粘料在黑板上张贴任何资料和物品,不得用黑板擦或其它物品敲打黑板。凡违反规定,影响使用,由责任人或有关班级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必须张贴的资料只能贴在教室外走廊的瓷砖和木制专用张贴板上。
4、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校一草一木,不攀折树木花草。爱护名人镜框和宣传字画。凡人为损坏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5、节约用电,及时关灯,做到人走灯灭,天亮灯灭,杜绝长明灯。自觉爱护学校的用电设施。不经校长室同意,不准在校园内私拉电灯和私装电器。违者除没收电器外,予以纪律处分。
6、使用空调和电风扇的教、寝室要根据气温高低调整空调温度和电扇风速。离开教、寝室时要及时关停。不得拆装电器开关,不得用手触摸电扇,不准用绳等物强行停止电扇摇头。要科学使用空调。需要开空调时要关上门窗和电扇。天凉停止使用时要按规定套上护套,严禁碰、摸、触,不经允许不得搬动。违反规定要视情节处罚,造成损坏要赔偿。
7、爱护各种用水设施,注意节约用水。做到人走水停。用水后拧笼头不能太松而漏水,也不能太紧而损坏笼头。要正确使用寝室卫生间的延时阀,不要用力太重,不准旋转阀门。遇有停水,不要忘记关紧水笼头,以免来水后造成浪费,影响环境。卫生间一律使用坑边纸。
凡固使用不当,造成寝室下水管堵塞,要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清理费用由该寝室人员承担。发现水管和笼头漏水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向总务处水电人员反映。
8、讲究环境卫生。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禁止在校内任何场所焚烧树叶、树枝、垃圾等废弃物。如有违反,要严肃批评。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
9、爱护寝室等公用电话,发现电话接拨失灵要及时报告寝室管理员,不得私自拆装电话和线路,以免影响使用。
10、学期结束时,个人物品要按学校指定地方存放。违反规定存放造成遗失损坏等责任自负。
第二篇: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丘北县平安县希望小学公共财产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管理与使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师生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范围
校园内的花草树木、路灯等绿化美化亮化设施,各种体育器材;各功能室等所有物品及设施;
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各种用房及其附属设施;食堂的蒸饭车、煤气灶、冰箱等各种炊具用具;校园内标语牌、靠牌、垃圾桶、围墙等。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的所有教育教学设施、各类教学器材、公有物品一律由总务处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等分别建账,一式两份,各部门与总务处各执一份,每学期结束进行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教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年级、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班主任统一管理使用。因考试或其它原因需借用教室的,必须经相关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同意,并做好交接手续,考试结束后,相关班级主动对接,如有公物损坏,借用班级需在最短时间内照价赔偿,如属故意破坏,除照价赔偿外,还要对相关同学作出校纪处理,如无法查出破坏人,则由借用班集体赔偿。
4.体育教学用品、实验室的实验仪器、广播音响等电教器材、图书资料、微机、美术、音乐器材由具体的管理人员和相关老师按相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和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两次公物检查;学期中途,总务处将不定期对各部门、班级、宿舍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公布。
2.总务处巡查、抽查中发现公物损坏,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人员,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对人为损坏公物且不能按要求交纳赔偿款的,学校将通知年级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四、物资采购
1.购物程序:经校长室批准,总务处根据库房库存情况安排专人购买,采购的物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价格最低。
2.市场自购日常用品,50元以上,必须由2人以上共同购买,大宗物品或科技含量高的物品,必须由专业人员会同学校购物组共同采购。
3.入库:购买的所有物品均需办理入库手续,由库房管理员验收,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先办理交接手续,事后补齐其他手续。
4.报销:所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后,采购经办人在原始发票上签字并盖入库专用章,然后依次经监审小组、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与借用
怎么查准考证号1.使用部门(人)必须履行借用手续,管理员必须详细登记借用的日期、借用部门及人员姓名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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