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商订的业务环节
二、 进口许可证签发的业务环节
进口商签订购货贸易合同后,持进口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联)、贸易合同和主管部门有关批准进口文件等资料,向进口地外经贸委主管部门申请签发进口许可证。
三、 开立与修改信用证的业务环节
进口商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内及时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为此要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纳开证费和保证金。
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要求开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通过SWIFT网络传递给通知行,副本交给开证人备案。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进行审证,审核无误后用电话通知出口方到通知行取信用证。
出口商依据贸易合同再次审证,发现有多处不符点或改证要求,可书写改证函向进口商提出改证要求。
进口商对改证函的内容予以确认,于是向开证行提出改证要求,交纳改证费。
开证行开出信用证改证书,并通过通知行交至出口商。
四、 安排运输与保险业务环节
事宜。货代公司出口国代理联系出口商后,填写货物托运单交船公司,船公司确认订舱后,货代公司出口国代理通过货代公司将订舱信息反馈给进口商。
当进口货物运输手续办妥之后,进口商向出口商发出装船指示,告知其船名、航次和到达装运港的时间,以便出口商做好装运货物的准备。
进口商发出装船指示后,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根据购货合同保险条款有关内容的规定签订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出口商在装船后向保险公司发出装运通知,该批进口货物便自动被承保。
五、 付款提货业务环节
开证行收到议付行的全套议付单据进行付款后,向进口商发出进口信用证付款/承兑通知书,通知其审单付款。进口商根据合同与信用证的内容进行审单,核准无误后进行承兑/付款,拿到全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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