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货物国际贸易操作流程
-----LOI 在里面加上买方银行的Soft Probe,目前的LOI往往很随意,更多的沦为询价工具;BCL中国的商业银行不是很专业,但是很多卖方要求买方提供往往根据外资银行的格式打一份再到国内的商行去审核盖章 .而且国内银行的BCL往往不涉及具体金额,内容大多如下,很难有实质性的证明,也很难被外商接受:
目前另一种证明买家资金实力的东西是银行的近期对账单,加盖银行公章和买家公司公章。
2. 供货方确认后给买方提供正式报盘(FCO)
----FCO在以前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如今也变成了一种很简单的报价单。以往正式的卖主不会立刻发出FCO,因为他要认真备货联系运输。如果你发出询盘后立刻就收到了对方的FCO,查查对方在国际商会ICC的黑名单,
此种方式可作为初步客户审核的手段,但是并不权威并用来作为最终的审核手段.
3. 买方在正式报盘(FCO)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发给供货方。
----买方可不能轻易签字,因为签字后双方就已经根据FCO的交易条件达成共识了,所以必须认真审核FCO,并发出Reply to FCO给对方确认盖章。日期一定要注明啊。
目前多采用的是邮件给予确认。
4. 供货方给买方提供合同草案,买方根据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并发回卖方确认
----合同草案就是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里面规定了详细的违约条款、检验条款和不可抗力条款,双方可以推敲修改,基本条款不能再动了,包括数量、金额、支付条款、单价等。
5. 合同确认后,卖方根据修改后的合同草案制定合同正本(硬皮)并发给买方,买方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通过传真和发给供货方。
----合同内容确认后每页都要双方盖章,最后页要有双方签字章和签字。国际贸易流程
这里目前很多公司都进行了简化处理,即通过邮件电签合同,信用证或者定金开出后合同正式生效。
6. 供货方在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确认后发回买方,双方正式文本将通过航空信函互递确认。
----航空信函互递。有些卖主通过发来经过处理的PDF文件就算硬皮了.
7. 合同签字后,买方开出受益人为供货方的未激活的信用证。信用证金额仅涵盖货物全款的大部分,剩余的由货到港口检验完成后,卖方再行付款。
---关于这种未生效信用证,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软条款信用证,国外银行操作比较娴熟。中国的商行在操作上很不专业,往往当作生效信用证操作,在MT700中也没有很好地加入条款内容。强烈建议同行们到外资银行去开Non-operative LC。国内的银行,只要是信用
证,只要是银行间电传了,那么就是正式的信用证,就需要收取信用证费用了,很不灵活。
8. 供货方接到预开未生效信用证后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金额2%的PB履约保函和货物证明(POP)。
---合同签署后,卖方必须提供货权证明(POP),买方可以自费访问货场根据货物证明(POP)验货,验货后几日内买方开出不生效信用证,供货商开出2%履约保证金激活买方不生效的信用证,然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备货和支付。
9. 买方接到履约保函(PB)和货物证明(POP)后,买方信用证被激活,但是没有付款。
----2%PB是国贸惯例;但是现在因为大宗货越来越进入卖家市场,买家主动权降低,由此导致一些比较大的卖家不出具PB和POP货权证明。
POP可不仅仅包括货权证明、一定要卖方要内陆运输合同、港口协议和船公司协议,要有大一点的律师行公证才行.
10. 供货方备货装船开始,装载之前商品进行检验并交纳检验费用,可由CCIC/SGS在装货港在买家代表的监督下检查。买方有权利委派代表出席整个装载过程。卖方将支付SGS/CCIC在装货港的检查费用。此时信用证虽然生效,但是没有付款。
----还是用SGS吧,我们中国买方当然希望CCIC,但是卖方往往会拒绝.
11. 在CFR价格条款下,货物装载到卖方付运费的货轮上之后,卖方拿到海运提单并及时通知买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12. 在货物离开装运港口后一个合理时间内,卖方向银行提供海运提单、形式发票、SGS/CCIC出具的检验证明、以及货物原产地证明。银行审单无误后,货款由开证银行划拨。
13. 货物在海洋运输期间,出现的意外风险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货物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110%信用证金额赔偿买方损失。
-----保险最好是我方来承保
14. 货物到港后,货物需要进行法检,并由CIQ出具卸货港口的货物品检验证书,并作为本次交易的最终付款依据,用剩余的货款进行调整支付。
----货到港口检验也不是简单的事,最好的结果肯定会出现溢短装,所以尾款调整也不一定够的。多加注意
进口时初次打交道的客商建议使用的信用证
(1)RDLC
//// 循环信用证:对于双方都还比较公平。对于买方而言,在大宗交易中占用的是全年的押金或部分月份的押金,以及每个月的额度。在买方受单结款上一批的货款后额度自动循环到下一批。对于卖方来讲,可以按批发货按批议付了。中国的银行在操作RDLC时,采用
自动循环和通知循环两种方式,但是更青睐于后者,因为这样一来申请人只有在交足上批货款后循环才告成立,对于卖方很不利了,这就可以解释了为什么国外大宗货物的卖主要求中国进口商开出FFDLC了。现在国内银行接受自动循环,但是要求买方交足全年保证金(等同于FFDLC).
(2)CONFIRMED DLC
//// 保兑:其实就是给信用证上了一道保险,在长期协议交易中,对于卖方风险很大,因为对方要备足一年的货物,而你只给对方开出一个月的信用证,话说有合同约束,但是你要是中途不要货,他可就惨啦!说到保兑国内的大商行都很不情愿;但是卖方不能接受中国国内其他银行的保兑,因为他们不信任,只接受TOP25或TOP50保兑。查了一下,中国CCB排到第11位,BOC和ICBC也排到前30位,却在对方的TOP50中一个都没有。
(3)NON-OPERATIVE DLC
//// 未激活信用证:变相软条款信用证,收到对方履约保函和货权证明后才生效,本身是买方收货权利的保证和对方履约能力的考验,对买方已经相当有利,但是中国的商行操作不很专业,把非生效LC当作生效LC操作,造成了国内进口商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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