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经费申请报告
市创城指挥部:
根据市委《关于成立酒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及所属工作机构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27号)和《酒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组工作实施方案》(市创城指挥部发[2019]1号)文件要求,酒泉调查队将在酒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期间,每年于5月中旬、12月中下旬,分别对市级“创城”情况和各县市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测评。
按照2019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方案要求,此项工作每年共需抽调专业调查技术人员18名,累计调查工作日26天(包括市级测评5天),涉及调查点2296个,采取材料审核、明察暗访、实景模拟、实地考察、整体观察5种方式,对42项指标开展测评。同时,入户访问5000户,“对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的评价”、“对政府职能部门、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价”、“对城市形象的评价”三个大类、共46项指标,进行满意度测评。
为确保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酒政办回字2019第162号”意见,特向创城指挥部申请经费8万元。具体为:
一、县市区测评差旅费及车油费:5万元;
二、问卷、报表印刷费:1万元;
三、《中国城市年鉴》或《甘肃城市年鉴》入编费:2万元。
合计:8万元。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考核经费申请报告 [篇2]
县政府:
我县2019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工作已全面结束,考核结果已于2019年3月1日报县委棠委会研究通过,根据会议精神,给予2019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争取项目资金、核桃产业开发等12个方面成绩优秀的乡镇和部门予以奖励,具体为:
1、2019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奖共20个:
优秀乡镇3个,每个奖励2万元,需奖金6万元;县委序列优秀6个,每个奖励2019元,需奖金1.2万元;政府序列优秀11个,每个奖励,2019元,需奖金2.2万元。共需资金
9.4万元。
2、核桃产业开发先进乡镇3个,共需奖金6万元。
3、争资引项先进单位6个,其中乡镇3个;部门3个,共需奖金6万元。
4、制作奖牌62个,共需资金9200元。
5、制作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成情况图册费用2.8万元。
以上奖励共需资金25.12万元请县财政给予拨付。
奖牌制作2019年3月1日
考核经费申请报告 [篇3]
市创城指挥部:
根据市委《关于成立酒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及所属工作机构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27号)和《酒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组工作实施方案》(市创城指挥部发[2019]1号)文件要求,酒泉调查队将在酒泉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期间,每年于5月中旬、12月中下旬,分别对
市级“创城”情况和各县市区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测评。
按照2019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方案要求,此项工作每年共需抽调专业调查技术人员18名,累计调查工作日26天(包括市级测评5天),涉及调查点2296个,采取材料审核、明察暗访、实景模拟、实地考察、整体观察5种方式,对42项指标开展测评。同时,入户访问5000户,“对市民素质和社会风尚的评价”、“对政府职能部门、窗口行业服务质量的评价”、“对城市形象的评价”三个大类、共46项指标,进行满意度测评。
为确保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酒政办回字2019第162号”意见,特向创城指挥部申请经费8万元。具体为:
一、县市区测评差旅费及车油费:5万元;
二、问卷、报表印刷费:1万元;
三、《中国城市年鉴》或《甘肃城市年鉴》入编费:2万元。
合计:8万元。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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