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我国新型的金融机构,不吸收公众存款,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以自有资本金向“三农”及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贷款利率控制在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至4倍之间,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国家规定的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实际运作目前我省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临主观违约风险和农业系统性风险,其中第二类风险情况较为严重。
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农业生产有一定的规律性,易受自然条件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的业务要先满足农村发展的资金要求,所以它的贷款业务主要支持农业经济发展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获得贷款资金大多投入到种植业、养殖业和土蓄产品生产等农村经济中与非农产业不同,农业生产具有较长的生产周期,从投入生产到获得产出都有一定的时闻周期除此之外,农业生产具有较大的风险,生产过程的每一环节,都容易受到自件的影响和制约,从播种、养殖到收获,整个过程处于一度的风险之中因此,当贷款获得者无法取得预期的收入小额贷款公司就面临贷款的信用风险。
2.我国的信用制度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信用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对信用风险的防范还未制定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采取有效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虽然已经开始开办业务,但由于一系
列原因导致目前我省农村借款人信用评估难、信用跟踪难、信用约束难,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会引发信用风险。
3.农户投资获利能力不高,信用意识淡泊农户作为—个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体,他们对金融知识缺乏了解,对市场信息的获取渠道也不够畅通,不能选择较好的投资方向,这无疑会影响他们贷款投资的获利能力,在客观上造成了还款能力不足的可能性,这些问题也将转化为一定的信用风险而且农户的信用意识比较淡泊有些农户认为没按时还款,自身也没什么损害,所以产生了逆向选择,越还不上贷款的越要借款。
4.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经营管理上的不足现在投资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多元化,甚至没有金融机构作为股东而完全由个人和一般企业法人投资成立因此,工作人员一般还这些机构的原班人马,经营管理水平也有限,导致贷前调查、贷后跟踪管理等工作还不很到位,容易诱发风险。
三、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省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政府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范其日常运作目前我省存在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挂小额贷款公司之名,行放之实,并且日常运作中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因此需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根
无抵押个人贷款据我省2010年试行的《小额贷款公司试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县级主管部门(金融办或其他指定部门)县级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组织工商、公安、人行、银监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控和风险预警,严密防范和依法查处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行为。
2.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合规经营第一,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第二,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第三,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第四,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五,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3.对农户的投资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增强他们的信用意识在小额贷款公司中,要学习和推广“对农户办理贷款要简便快捷,为农户投资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类工作原则如我省某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
实行无抵押小额贷款,将农户申请贷款的审批时间压缩在一周甚至更短,手续简便,一般额度在2—3万元,不设上限,视农户土地实际经营状况而定。
4.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贷款信用风险的防范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较为全面的规章制度,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系统和操作系统,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小额贷款公司需要利用国内国外经验,尽快建立符合其实际情况的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较为准确地来对风险进行预测,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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