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工程系关于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热情,根据学院《关于在全院广泛开展“唱红歌、诵经典、读好书”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资环系党总支学生党支部决定举行班级学生“唱红歌”合唱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通过唱红歌活动,弘扬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发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二、参赛范围:资环系2009、2010级各班。
三、比赛时间地点:拟定于2011年5月27或28日举行比赛,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参赛要求:
1.合唱比赛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赛,要求全员参与。红歌大家唱与比赛活动应坚持主题的鲜明性、风格的多样性和参与的广泛性。
2.每支参赛队需演唱两首歌曲,曲目自选。要精选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以来的经典红歌歌曲,以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为主旋律。要用经典带动流行,用主流引领多元,以健康向上的红基调鼓舞人心,以真、善、美的红魅力感动人心,以思想性、艺术性的红品质深入人心。
3.各班级务必于2011年5月15日晚例会时将各班学生合唱比赛曲目,领队姓名及等信息报到系里。
4.服装尽可能统一整齐、歌唱形式多样,鼓励创新,要求各班安排指挥。
5.各班妥善安排训练时间,精心组织快乐大家唱活动,对积极参加活动的会员予以鼓励,对获奖节目给予奖励。
五、评分参考(100分):
1.演唱歌曲内容为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的主旋律歌曲(20分)。
2.整体表现效果好,能较好的表现歌曲内涵(15分)。
3.演唱节奏明快、音准、洪亮、音优美(15分)。
4.歌曲时代性强,有领唱,分部、和声,声部层次清晰(15分)。
5.指挥图式及音乐伴奏准确(15分)。
6.合唱队服装统一,整齐、得体(10分)。
7.合唱队人数达到基本要求(5分)。
8.鼓励创新、原创作品(5分)。
六、奖励办法:
建党 周年本次合唱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3名。
各班要高度重视比赛活动,严密组织,精心安排,按要求参加比赛。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努力营
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开展唱红歌活动对于增进班级交流、促进和谐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2011年4月25日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班级“唱红歌”比赛报名表
班级: 演唱人数:
领队: :
歌唱曲目:
1、
2、
指挥:
伴奏形式:
辅导老师:
资源与环境工程系
2011年4月25日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