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考试范围:选择性必修2;考试时间:100分钟;命题人:xxx
注意事项:
1.答题前填写好自己的姓名、班级、考号等信息
2.请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上
第I卷(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2·山东潍坊·模拟预测)苏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苏先生可以订立书面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自己小儿子
苏先生可办理赠与公证,将合法房产份额赠送给小儿子
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起便开始生效
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房产属于苏先生夫妇共同财产,苏先生老伴死后,苏先生可以分得属于老伴的一部分房产,另外的部分,属于苏先生的三个儿女,所以苏先生只能订立书面遗嘱将房产中自己的那部分留给小儿子,而不是所有的房产,说法错误。:苏先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赠送给自己的小儿子,说法正确。: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时才开始生效,说法错误。: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
2.(2022·浙江绍兴·模拟预测)小玲和小军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法院须对二人财产作出分割,属于二人共同财产的有(    )
A.小军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的1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
B.小军在其婚后送给小玲的生日礼物的价值1万元的包包
C.小玲的父亲在两人结婚登记之后,转账至小玲的账户下的100万元
D.在结婚登记前几天,小玲的父亲买了一辆奥迪轿车,并登记在小军名下婚姻法2021年新规定离婚【答案】C
【解析】A:婚前购买,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A不符合题意。B:赠予之后,归小玲个人所有,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B不符合题意。C:婚后,金钱转账,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C符合题意。D: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二人共同财产,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2022·浙江·三模)民法典规定了“家务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对此理解正确的有(    )
当事人在离婚后随时可以提出“家务补偿”请求
“家务补偿”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
这一规定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体现了公平原则
这一规定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提出“家务补偿”,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错误。:“家务补偿”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将经济补偿范围扩大到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同样适用,而不是须以本人的婚前财产进行支付,错误。③④:家务补偿制度,承认了家务劳动价值,保护了弱方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有利于夫妻双方处理好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③④正确。故本题选D。
4.(2022·山东·泰安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二模)小张结婚之前买了一个一居室的房子,
婚后又买了一个两居室,两套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小张想自己创业办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急需资金,想用家里的房产作抵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小张抵押房产不需要得到小张妻子的同意
房产抵押可以解决小张的融资问题,实现物尽其用
小张取得的经营收益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小张公司破产,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虽然房子不动产登记字都为小张,但两居室属于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张抵押房产需要得到妻子的同意,表述错误。:房产抵押属于担保物权,若能解决融资问题,则能实现物尽其用,符合题意。:小张所取得经营收益在婚后,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符合题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不
是无限连带责任,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5.(2022·辽宁大连·一模)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争议。下列财产中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2019年,王某创作的画作《花》售出获益2万元
2020年,赵某继承爷爷指定赠与他的两居室房屋
2021年,赵某车祸重伤后所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
2022年,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1万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④: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王某与赵某于2018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于2022年离婚,因此2019年,王某创作的画作获益,2022年,王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④符合题意。: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遗嘱或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不符合题意。:《婚姻法》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故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6.(2022·天津南开·三模)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
上述法律条文意味着(    )
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负有最主要的教育责任
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权利和义务
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③: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未成年人,家庭和学校都负有教育责任;父母拒绝或怠于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不一定就是刑事责任,故①③不选。②④: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材料反映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父母分居或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有教育权利和义务,故②④正确。故本题选C。
7.(2022·浙江·模拟预测)吴某与秦某于2019年3月举办婚礼并于三个月后领取结婚证。同年5月,秦某继承其父亲的一套房产。由于婚后吴某强迫秦某放弃工作,甚至不允许秦某参与正常的社交活动,二人感情日渐破裂。2021年8月,两人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秦某的人身权是其在夫妻关系中人格独立的标志
吴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
吴某与秦某可以通过约定决定个人财产的归属
秦某继承其父亲的该套房产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姓名权是夫妻关系中人格独立的标志,错误。②③:2021年8月,两人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吴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奖金属于共同财产,吴某与秦某可以通过约定决定个人财产的归属,②③正确。:2019年5月秦某继承其父亲的该套房产,6月领取结婚证,故不属于共同财产,错误。故本题选C。
8.(2022·浙江·模拟预测)甲乙夫妻婚后经营咖啡店,住在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公寓中,后两人关系不和离婚,离异后10岁儿子小甲随母乙生活。经人介绍,甲与同样离异的丙再婚,丙的7岁女儿小丙随甲丙共同生活。甲、丙住在该公寓中,育有一女小贝并继续经营咖啡店。据此可知(    )
甲无义务支付小甲抚养费
小贝、小丙和小甲对甲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若甲、丙相继过世,仅小贝对公寓有继承权
乙对婚姻存续期间咖啡店的收益有平等处理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甲乙两人因关系不和离婚,离异后10岁儿子小甲随母乙生活,甲有义务支付小甲抚养费。错误。:甲与丙的女儿存在抚养与被抚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该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因此,小贝、小丙和小甲对甲有同等权利和义务。正确。:该公寓是婚前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公寓中,属于甲的婚前财产,若甲、丙相继过世,小贝、小丙和小甲都有继承权。错误。:甲、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饭馆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对其亭有平等的处理权,正确。故本题选D。
9.(2022·辽宁锦州·一模)2019年5月,孙某入赘到季某家生活。女方父母为季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并口头承诺,将季某家A公司10%的股权赠与孙某。同年6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孙某用个人工资购买轿车一辆,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0年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在离婚诉讼期内,孙某通过技术专利转让获得5万元转让费。在上述案例中(    )
孙某可能无法获得A公司10%的股权                 
孙某用个人工资购买的轿车为个人财产
季某可要求分割5万元专利转让费       
女方父母为季某购置的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③:因为是婚前的口头承诺而非书面约定,所以孙某可能无法获得股权,专利
转让费是仍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共同财产,①③正确,应选。:孙某用个人工资购买的轿车是婚后购买,应为共同财产,错误,不选。:女方父母为季某购置的商品房是婚前季某父母为季某购置的,属个人财产,错误,不选。故本题选A。
10.(2022·辽宁鞍山·二模)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 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 申请,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法律规定离婚自由,但也限制离婚
反对轻率离婚,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旨在降低离婚比率,维系婚姻稳定
严肃对待婚姻,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②④:通过增加离婚冷静期,目的是为了反对轻率离婚,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同时也是为了促进人们严肃对待婚姻,进一步增强家庭责任意识,②④应选。:说法错误,我国法律增加冷静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冲动型离婚,这表明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而不是限制离婚,不选。:增加离婚冷静期,目的是为了反对轻率离婚,减少冲动型离婚,而不是为了降低离婚比率,不选。故本题选C。11.(2022·浙江·模拟预测)小杨向情侣小曾提出分手被拒绝,小曾口头表示只要小杨与其结婚,就将名下一幢别墅赠与小杨,小杨表示同意。结婚一年后,小杨发现小曾一直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遂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在本案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