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法规对社会保险的规定
劳动法法规对社会保险的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
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
位支付经济补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
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
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
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完整的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
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
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
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
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
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
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社保规定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
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
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
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
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
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
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
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
底前缴费年限×1.4%。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和化
学、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
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
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
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
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
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
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
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
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和化学、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
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
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
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
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
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
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
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失业保险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
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
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
执行。
国企员工退休保险新规定
1、基本工资新规定:10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的增长而增长。工龄工资的执行不仅可以照顾好老人的情况,而且利于工人队伍的团
结与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是按照实际的劳动成果取酬为原则,主要是
为了多鼓励工人多干活,多劳动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上
安慰,同时还是对他们的鼓励。
5、特优津贴:大家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没有名额限制,县以
上的工作优秀人员需要考核认定,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
不终得身制。主要是对劳动有特殊研究成果的,并且能够得到很好
推广,可根据影响程度的大小等级来定或者根据国家、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来定。
6、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龄进行计算,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次
进行推算,工作10年,则退休金为1000元;参加工作20年退休金
为2000元;参加工作30年,则退休金为3000元;参加工作40年,
则退休金为4000元。工人退休金不分高级工、中级工、普通工人。
退休金全部平等。公务员的职位也不分高低全部平等。
7、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交纳一般都需要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可以享受到终生养老金,所以想在退休前拿到养老退休金,则
需要在退休的前十五年开始交。如果你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不足15年,国家会将你个人账户上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单位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中。
如果想在退休后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只靠社会保险并不够,还需要商业养老保险的支持。
一个人在其一生之中,从20岁到60岁只有大约40年的时间有收入,因此他必须考虑如何将这些收入连续地分配到没有收入的时间中去。商业性养老保险兼具寿险保障和养老规划的双重功能,从理财的角度分析,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必不可少。
由于现代家庭多是独生子女,未来家庭会多呈现“四二一”或“四二二”的家庭结构,靠子女赡养是不现实的,我们也不希望看到子女为了赡养自己而背负沉重的包袱。此时,养老作为人生规划最末端的问题开始凸现,自主养老将会是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养老年金保险就是要为老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自主养老”的保险产品,对于目前处于这一年龄段的人来说,只有提早做规划,才能享受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