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
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依据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为员⼯购买⼀定⽐例的社保。其中社保包括职⼯基本养⽼保险费、职⼯基本医疗保险费、⼯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育保险费,这五⼤类。
单位缴纳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中华⼈民共和国》规定,⽤⼈单位应该履⾏缴纳社保的义务。《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单位应当⾃⽤⼯之⽇起30⽇内为其职⼯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单位及其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基本费、职⼯基本费、费、费和费。
规定提出,⽤⼈单位应当按⽉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本⼈,每年向本单位职⼯代表⼤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监督。⽤⼈单位代职⼯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本⼈签字认可,由⽤⼈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些⽤⼈单位未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并⾃⽋缴之⽇起按⽇加收百分之0.5的滞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政部门处⽋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
社保规定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单位必须要为员⼯缴纳社保,⾄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例,法律⽅⾯有要求,可供单位⾃由选择的余地不⼤。⽽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单位改正。
综合所诉,作为保障我们⽣活基础的社会保险,单位不得因为节约成本⽽不为职⼯购买社保,员⼯也有权到当地社保局对其进⾏举报,作为公民⼀定要学会⽤法律的武器来保护⾃⾝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