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扬州市社保政策规定,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2.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社保规定    3.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4. 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
    5. 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基数在每年度第一季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另外,对于退休人员和低收入人可享受相应的社保优惠政策。
    以上为扬州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