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治权力本身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由于社会的内容不断丰富,那么政治权力的涵义自然也不会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对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入,不断加深对政治权力的认识,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共权力这一新的社会发展,阐述对政治权力的动态认识。
关键词:政治权力;社会现象;公共权力
中图分类号:D924.3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4-0088-01
在现代社会,政治权力的本质是什么,已经在学界获得一个普遍的认识,即认为政治权力的本质就是社会公共权力。在获得这一认识的过程中,对于本质的探究,其实就是一个对问题聚焦的过程。对问题进行聚焦是非常必要的,聚焦可以使一个问题的首相程度相对减弱,甚至可以将一个抽象的问题具体化,以便我们对问题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
在对政治权力进行聚焦的过程中,政治权力的本质得以凸显,即公共权力。如果我们对政治权力无从下手,那么我们可以公共权力入手展开对政治权力的研究,因为对我们而言,公共权力相比于政治权力,抽象程度要弱一些。当我们充分理解公共权力为何的时候,自然而然也就理解政治权力为何,盖源于政治权力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政治权利是什么
这样一来,对政治权力的认识就转化为对公共权力的认识。公共权力为何?说法很多,但是广为接受的说法是社会契约论,认为公共权力产生于社会全体之间的权利让渡,在让·雅克·卢梭所著的《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六章“论社会公约”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一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势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自由。”①这是卢梭所设想的社会公约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条款。如果把该条款转变成现代话语加以表述的话——个人理解——“构建一种以公共力量来维护和保障人身与财产的体系,在该体系中的所有参与者所获得的维护与保障是平等的,不会因参与到该体系中,而使参与者的自由受到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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