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的有趣之处就在于,你很难定义它是科学,因为它总是根据发生过的事件来梳理规律,很难通过规律来预判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件。很多政治学家“活久见”,晚年时会推翻早年提出的观点。特别是所谓的“第三波民主浪潮”之后,目睹了冷战结束后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学家纷纷开腔;而中国的崛起、拉美的衰落、非洲的迟滞、美国的霸权、欧陆的困境,都给他们的认知产生了新的影响。政治学的发展简直不能再波澜壮阔一些了。
当代政治学讲述政治学史的时候,起始往往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落脚点往往都是福山。幸好福山是一个平易的讲述和评议者,也是一个各种学科都能涉猎的杂家。他写的两部皇皇巨著《政治秩序的起源》《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横跨几大洲、纵跨几千年,系统梳理了国家、民主、权力、自由等概念,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免去了“爬楼”看史的痛苦。
关于“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卢梭、洛克作为设计的理念基础,明确提出人类个体原本是“自由人”“个体”,为了更好地应对挑战、获取利益,形成了国家,让渡了自己的自由、平等、权利甚至是财产和生命,来获取国家机器的保障。这也是西方政治学说的基点:国家在保障“个体”安全的同时,必须最大程度的赋予“个体”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权利。
然而,福山从生物学、人类学和考古学出发,提出人类和黑猩猩一样,生来就是聚的,并不是“个体”“自由人”,因此也不存在“生来自由”,更不存在让渡自己的权利来获得国家保障的“契约”。
所以,自由的程度、民主的程度、权利的多寡,不应该成为评判一个制度优劣的标准;与之相对的,国家能力的强弱、法治制度的规范、政府部门的负责,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符合人类福祉的。
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现代理性选择理论经济学家都认为,物质利益享有优先权,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带动了思想理论的发展。然而,这种观点很难解释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为何有同样的宗教信仰;也很难解释宗教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如此重要的地位。
以韦伯为代表的现代社会学家认为,不管经济发展到何种阶段,思想观念,特别是宗教和宗教观念,是人类行动的动力和社会身份的来源。同样的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中涌现的
法家、儒家、道家、墨家,都根植于同一个生产水平;而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现在,我们还是离不开这几家的思想根基。伊斯兰教在七世纪的兴盛,直接改变了欧亚大陆的格局,从生产到生活,从政治到经济。
在福山看来,经济基础就是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就是上层建筑,不存在天然的确定关系,在不同经济基础的前提下,会诞生一样的制度,在相同经济基础的情况下,也可能出现截然不同的体制。
谈论“亲戚关系”
在现代国家出现之前,是部落社会,在部落社会中,血缘关系是最重要的维系纽带。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的各个部落利益均沾、安危同在,没有明确的个人产权,私人财产的处置要根据部落意愿;没有个人自由,没有平等法律,甚至没有个人生命的自由处置权。
政治权利是什么部落社会向现代国家过渡的过程,也是“亲戚关系”走下神坛的过程:比如一开始一些职位是某些家族固定把持,甚至家族姓氏都是职位的名字,像“司马”“太史”,这在现代社会中就不可能存在;再比如部落社会中的国王没有固定领土,部落中的人迁徙到哪里,他的领土就
在哪里,他对不存在血缘关系的人没有任何的管辖权,这也是现代国家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再有,原来的刑罚中,有满门抄斩或者株连九族,这就是间接对亲戚关系的一种肯定,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都不会出现因一人犯罪而株连族人的刑罚。
宗教是打破亲戚关系的重要力量。不同部落的人不再以血缘为纽带,而是以信仰为纽带,基督教、伊斯兰教,都以兄弟妹相称。也因此,宗教在现代国家建立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比拟的重要作用。
谈论权力合法性的来源
然后就涉及到权力的来源。
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于哪个方面,建立在哪个方面的基础上,就需要在那个方面极力进行巩固,这对非民选政府尤其适用。
有的权力合法性来源于宗教,比如伊朗前领袖霍梅尼,作为大阿亚图拉推翻巴列维王朝后,直接结束了伊朗现代化的进程,全方位巩固“政教合一”的统治;有的权力合法性来源于意识形态,比如S大林,竭尽所能的维护意识形态的纯洁性,毫不在乎其他领域;有的权力
合法性来源于资源垄断、经济发展、民族独立等等,当政后也在这几方面巩固自己的统治。很难用阶级、阶层这种概念简单进行描述和评判,只能说从哪儿来决定了到哪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