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阶级社会中以经济为基础的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政治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总和。
阶级分析: 在考察阶级社会中的任何政治现象时,都应出它所体现的阶级关系,从本质是深刻揭示政治现象的阶级本质。
氏族: 具有血缘关系亲属关系、同族内部禁止通婚的人们集团。
家长制家庭: 以一男子为首的大家庭公社,特点:把非自由人包括在家庭内;父权。
契约论: 基本论点,把国家的产生说成人们相互之间或人民同统治者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结果,即国家是共同协议的产物。
国家: 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列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国家意志: 统治阶级强迫被统治阶级接受服从的意志,是经过一定制度与程序制定出来而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公共权力: 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国家三要素说: 把国家看成是由国家主权、领土、居民为特征的组织。是从国家的表面现象,从政治地理意义上解释国家,它的要害是抹煞国家的阶级实质,掩盖国家的本质和阶级使命,是不科学的。
国家历史类型: 按国家本质对国家进行的历史分类,是对各式各样的国家的具体形态的共性进行的分析和概括。
领主占有制: 西方封建社会大部分时期中占支配地位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在这种制度下,土地由国王封赐给大封建主,然后不规则逐级分给各阶级领主。下级领主对上级领主承担一定的义务。
宗法: 以血缘亲属关系为基础的,规定宗族内部的尊卑、贵贱和上下等级的一种制度,主要表现为同姓宗族内部分为大宗、小宗和嫡长子继承等。
原始积累: 强使劳动者同生产资料分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霸占村社土地,实行殖民
制度、国债制度、保护关税制度等。
自由资本主义国家: 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国家形态,就是列宁所指的“正常的资本主义社会”国家。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本规模普遍较小,市场空间较大,商品生产比较分散。
法西斯国家: 一种特殊形态的垄断资本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制度发生动摇的产物,是特定资本主义国家为对付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的一种制度选择。
福利国家: 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创办并资助社会公共事业,实行和完善一整套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干预,以调节和缓解和阶级矛盾,保证社会秩序和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维护垄断资本的利益和统治的一种方式。
社会主义国家: 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在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型国家。
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这种政治统治同一切剥削阶级的政治统治根本不同,它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的最后的一种政治统治,这种政治统治的具体表现,就是新型民
主和新型专政相结合的国家。
新型专政: 过去被剥削的广大劳动众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是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 中国特的无产阶级专政,是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按照中国的国情和革命传统所做出的伟大创造,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
国家形式: 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治而组织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
政体: 统治阶级根据自身需要对国家政权结构的设计,是最高政权机关内部权力分配的形式。
君主制: 凡是最高权力集中于君主,其产生方法为世袭及无任期限制的终身任职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统称为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 君主仍然拥有较大的实际权力的立宪君主政体,尤其是君主通过掌握内阁的
任命权而控制着国家的行政权,因此内阁向君主负责,与掌握立法权的议会构成两个权力中心。
议会共和制: 凡是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委员会制: 国家的最高行政权由委员会集中行使的一种制度。
总统共和制: 凡是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
国家结构形式: 指处理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模式,也就是一个国家的各个部分以什么形式和方式整合为国家的问题。
联邦制: 当代比较常见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即由若干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地区作为成员单位联盟组成的国家。
单一制: 将国土按地域划分若干行政单位,具有统一主权的国家结构形式。
民族自治地方: 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一种制度。
特别行政区制度: 依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科学构想,对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重大创新。是指在统一的主权国家范围内,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
国家机构: 组成国家机器的一切,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在现实上,它是实现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进行日常活动的组织体系。
国家元首: 处在国家机关体系的最高地位,象征着国家的统一,体现着最高的国家权力,象征着国家主权,行使国家元首的各项职权。
暴力强制: 即暴利机关(武装力量、警察、法院、监狱)对居民中那些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人民生命财产、破坏公共事业的刑事犯罪分子依法予以打击、惩治。
立法机关: 有权制定、修改和废法的国家机关。
质询权: 资本主义国家监督政府的职权之一,即议员对政府的政策和政府成员所管理的事务提出口头或书面质询,要求有关者做出解释和答复。
民族运动: 指被压迫民族反对压迫民族、争取民族平等或民族解放的斗争。
资产阶级民族主义: 指资产阶级的民族观点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与原则,是资产阶级最基本的。
大国沙文主义: 指大国对待小国的关系问题上表现出来的一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反动资产阶级民族主义。
大民族主义: 资产阶级思想在上的反映,是民族主义的一种表现,大民族主义是歧视少数民族,不尊重少数民族的特殊性,不帮助少数民族的发展。
地方民族主义: 狭隘民族主义,是少数民族中的剥削阶级思想在上的反映。地方民族主义是一种孤立的、保守的、排外的民族主义,主要表现在只强调自己民族的利益,而不顾国家的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民族特殊性,排斥民族间的平等的联合。
民族区域自治: 在国家不可侵害的领土之内,在最高国家机关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自治的民族成员为主组成为自治机关,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行使自治权利,遵照国家总方针、政策,自主管理民族、本地方的事务,并积极参加全国的政治生活。
政党制度: 政党统治,是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或干预政治的一种政治制度。
两党制: 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由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取得议会多数席位,或者赢得总统选举的胜利而轮流执掌政权的政党制度。
多党制: 一个国家中,多党并立,各党单独或联合竞选和执政的政党制度。
一党制: 一个国家的政权完全掌握在单一的一个政党手中,法律和事实上不允许其他政党存在或与之争夺政权。
压力集团: 资本主义国家特有的政治术语,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性利益团体,即政治团体。
政治团体: 在现代政治生活中那些不同于政党和国家政权机关,有组织地参与、影响政治决策形成的利益体。
组织领导: 为了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进行的队伍建设,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领导的核心是干部问题。
政治文化: 一个国家中的阶级、团体和个人,在长期文化传统的影响下形成的某种特定的政治价值观念、政治心理和政治行为模式。
协调型政治文化: 根据政治文化在一个国家、社会的作用和政治文化中亚文化结构及其相互关系而划分的一种政治文化类型。在文化中,各亚文化系统之间相互协调、相互融合,社会各个阶层、各个集团、各个民族、大众与政治领袖之间不存在在政治观念和政治信仰方面的根本冲突。
参与型政治文化: 根据社会成员的参政倾向划分的一种政治文化类型。在该体系中,公民普遍具有参政的愿望、能力和要求。民主、平等的观念是这种政治文化中的主导观念。政治体系通过普遍选举、政党政治、民选议会等方式为公民提供参政的途径。使公民成为政治主体。
现实型政治文化: 从政治价值原则类型的角度,根据政治文化的价值理念的特点而加以区分的一种政治文化类型。现实型政治文化将政治价值原则与道德原则分离开来,因而趋向于尽量地缩小国家的干预范围,认为任何人都不可能的道德完人,因而它要求通过法律来制约权力。
理想型政治文化: 从政治价值原则类型的角度,根据政治文化的价值理念的特点而加以区分的一种政治文化类型。理想型政治文化把道德、宗教与政治价值观结合在一起,因而它要求道德上的完人来治理国家,将人治作为治国原则。
政治发展: 发展中国家由传统政治体系向现代政治体系发展的过程或后果。从社会发展角度看,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政治变迁。
政治发展的方向问题: 政治发展的性质改变问题,特指一个国家在政治发展中由一种政治性质的发展向另一种性质的政治发展过渡的问题。因此,政治发展的方向问题也就是政治发展类型更替问题。
政治体制: 指一个国家为行使政治权力而设置的政权组织、政治组织(政党、政治性的注资团体组织等)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制度。
政治总格局: 指一个国家中代表各阶级、阶层以及其他利益体的政治组织之间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
政治体制改革: 在社会主义政治总格局和权力结构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对政权组织、政治组织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和完善。
政治权利是什么依法治国: 指广大人民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国家利益: 国际政治行为主体的国家需求的满足。在国际政治结构中,国家利益是多方面的,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其基本内容包括两个基本方面,国家生存利益和国家发展利益。
主权国家: 政治国家和民族国家的综合体。主权国家是国际政治中最重要最具有决定意义的行为主体,是构成当代国际社会的最基本实体、单元和单位。主权国家在国际法中具有
唯一的合法性。主权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从根本上说,是由主权国家的特质及其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