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宪法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正确理解并正确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重点:
1. 宪法的概念。
2. 宪法的基本特征。
3. 国体与政体的概念。
4. 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概念。
5.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6. 我国国家机构体系。
教学难点:
1. 如何正确理解和正确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2. 公民应如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学生讨论。
学时安排:
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2. 宪法的基本特征
宪法的内容是关于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都必须服从宪法,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宪法的指导思想
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2. 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节 国家制度
一、国家性质
1. 国家性质的概念
国家性质又称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 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
二、政权组织形式
1. 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
2.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4.选举制度
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它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普遍性原则、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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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1. 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是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
2.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分配制度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四、国家结构形式
1. 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内部构成形式,即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2. 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
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国(共和国、邦、州等)组成的国家。
3.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缔结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单一制是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
5. 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领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1. 公民的概念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公民。
2.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叫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以及公民依照宪法应当履行的最主要、最基本的责任。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法律面前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和自由;妇女权益及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2. 公民的基本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 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 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4.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四、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每个公民都要把维护自己的自由和权利同维护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他人的自由和权利结合起来,不得滥用权利。
公民必须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
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体系。
二、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立法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
3. 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在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是我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
5.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包括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6.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7.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它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节  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一、宪法实施的制度保障
1. 宪法实施的政治保障
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地位。但在宪法和法律面前,共产党同其他政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
2. 宪法实施的法律保障
宪法实施的宪法保障。宪法通过自身的规定,确立了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同时,宪法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审查。宪法实施还有普通法律保障。通过普通法律的实施得以实现。
二、努力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1. 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
公民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和掌握宪法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提高宪法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习惯,敢于同违反宪法和破坏宪法的行为作斗争,积极捍卫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2. 建立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保障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关必须依法行使监督权,发现违宪行为就应及时制止,发现违宪制度就要及时撤销,决不能监督不作为,要通过有效、有力的监督保障宪法的实施。
3. 发挥国家工作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带头作用
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带头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带动全社会成员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从而保证宪法的实施。
思考题:
1. 我国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2. 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自由?
3. 公民应如何正确理解和行使基本权利和自由?
4. 公民应如何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
参考资料:
1.《宪法》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法学概论》张云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