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2年版)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
目录
学术学位硕士:
政治经济学 (1)
经济思想史 (3)
经济史 (5)
西方经济学 (7)
规制经济学 (9)
国民经济学 (11)
区域经济学 (13)
财政学 (15)
金融学 (17)
国际贸易学 (19)
劳动经济学 (21)
数量经济学 (23)
政策性金融学 (25)
金融工程 (27)
政府经济学 (29)
投资经济学 (31)
保险学 (33)
统计学 (35)
专业学位硕士:
金融硕士(MF) (37)
应用统计硕士(MAS) (39)
税务硕士(MT) (41)
国际商务硕士(MIB) (43)
保险硕士(MI) (45)
资产评估硕士(MV) (47)
政治经济学
(专业代码:020101 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政治经济学是理论经济学乃至整个经济学中的基础性学科,是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的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而出现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诞生,使其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本学科不仅是我国经济学建设的基础和指导,而且对我国的改革和经济建设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要求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基本原理,较系统地了解西方经济学和其他经济学知识,对
于国内外经济理论和经济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较清楚的了解;能够运用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学位获得者一般可以胜任经济学研究、教学、宣传和经济管理工作。
三、研究方向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二)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
四、培养方式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以培养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实行导师制,采取由指导教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五、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提前或延期毕业按《辽宁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经济学研究生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3学分,其中公共课8学分、基础课6学分、专业课9学分、方向课8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硕士,补修至少2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
七、必修环节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术活动或实践活动,记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指国际、全国性和省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实践活动指教学实践、管理实践或社会实践等。
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按《辽宁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和《辽宁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规定》执行。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行为规范。
经济思想史
(专业代码:020102 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简介
经济思想史主要是研究国内外经济思想或经济理论演变和发展历史的学科,其研究的范围大体上包括外国经济思想史、中国经济思想史以及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本学科的意义在于,从经济理论和经济思想发展历史的角度把握现代经济对于现实经济生活的指导作用,并根据经济思想或经济理论发展的历史线索预见经济理论未来的发展趋势,为现实经济生活服务。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要求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中、外经济思想史和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科学的经济分析方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并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学位获得者一般可从事经济思想史和有关经济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三、研究方向
(一)古典经济思想
(二)新古典经济思想
(三)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及其发展
四、培养方式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以培养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为主,实行导师制,采取由指导教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五、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提前或延期毕业按《辽宁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其中公共课8学分、基础课6学分、专业课12学分、方向课10学分、公共选修课2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硕士,补修至少2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
七、必修环节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学术活动或实践活动,记2学分。其中,学术活动指国际、全国性和省学术会议或校内外学术讲座等,实践活动指教学实践、管理实践或社会实践等。
八、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按《辽宁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和《辽宁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规定》执行。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