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博士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培养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大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能满足国家需求,具有坚实的应用经济学理论基础,掌握系统的应用经济学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研究方法进行创新性研究和实践的高层次经济学人才。
二、修业年限
1、普通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2、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八年。
三、培养方式
1、确立以“立德树人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博士生导师负责制,全面强化对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观引导工作,切实强化对博士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
2、博士生导师负责制。导师是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论文开题和答辩以及论文学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导师根据培养方案和目标,结合博士研究生个人特点和专长,确定博士研究生的具体培养方向。并通过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指导和监督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活动,使博士研究生在思想政治、科研能力等方面达到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的要求。
3、博士生的培养以研究能力为重心。一方面,通过导师指导、课程学习、针对性参与科研工作等多种支持手段和方式,使学生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另一方面,博士生本人有义务积极配合院系及导师的教学工作。在认真学习经典文献的同时,注意关注、跟踪经济学相关领域的学术前沿,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博士生在学期间的每一学期内,均应按照导师设定的计划,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对学术研究进展情况进行详细汇报,由导师组进行考评。
4、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应积极参与导师或南京大学提供的其他相
关科研项目。通过进行科研实践工作,提升科研能力,实现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的有机结合,培养独立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自我学习、创新能力的提升。同时,作为提升博士生科研能力的一环,应用经济学博士点应积极建立和完善有助于调动和发挥学术团队作用的培养机制和学术平台,实现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相结合、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理论知识学习和实际研究工作相结合,从多方面为提高学生科研能力提供支持。注重博士生学术交流能力的培养,博士生应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进入各类国际研究机构访学和合作研究、参加联合培养项目等。
四、课程设置
1、普通博士研究生需修读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学位公共课程及2-4门专业学位课程,并取得相应成绩证明。此外,学生还应修读导师开设的相关专业方向选修课。具体课程见附件1。
2、直博生需修读普通博士研究生所修课程、硕士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程及不低于19个学分的硕士研究生B、C、D类课程,另可根据科研需要选修跨二级或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博士研究生课程见附件1,硕士研究生课程见硕士培养方案)。
3、非经济管理类硕士毕业生需补修四门硕士课程。具体课程见附件2。
五、培养质量监控与学业流程
1、博士资格考核
本专业的博士资格考核由博士生所在系组织。考核专家组成员由5人构成,其中至少3人为博导。
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年级的第一次资格考核,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博士生作暂缓通过处理。普通博士生在第四学期期中进行考核,直博生在第六学期期中进行考核。博士资格考核每年举行一次,一般情况下,考核时间为每年4月份。每位博士生在6年内最多有3次考核机会,对于6年内未能通过博士资格考核者,报研究生院,按照学校规定处理。
具体考核办法参照《经济学院博士资格考核办法》。
2、开题报告
博士生在博士资格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博士所在系统一组织安排,须由5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其中至少3人为博导,对选题的创新性、可行性和研究思路进行论证,并就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践价值,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开题报告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与思路、研究方法、关键技术、主要创新点、工作计划等。注重突出创新性,鼓励研究生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重点问题进行探讨。要求博士开题中提供“研究领域国内外的学术文献回顾与述评”。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若未通过,由系里根据情况再次安排开题。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动选题。因特殊原因需变动的,应由博士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后重新开题。
六、评价机制
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是学位授予唯一依据,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校相关制度要求的,可以毕业和申请
博士学位。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必须达到南京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
七、学位论文和答辩
1、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必须举行预答辩。博士论文预答辩要对答辩论文质量严格把关,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进入博士论文答辩阶段。预答辩与答辩之间的最短时间间隔为1个月,预答辩由博士生所在系组织进行,要求至少5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其中至少3人为博导。相关博士生应记录和梳理预答辩评审专家的意见,在与导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论文进行细致的修正。
经济学研究生2、学位论文文本预审
学位论文在正式送审前,须经导师同意,在各系或学科点内部将论文送3位教授或与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提前预审。3位专家一致同意论文送审,方可在
学位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参加学校的学位论文答辩前抽检盲审。
3、学位论文评审
应用经济学专业委托研究生院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全额送盲审。若盲审返回的论文评阅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直接答辩”,博士生应结合评阅意见做出认真修改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若评阅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博士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后,再次送审同位评审专家。对评阅意见的具体处理按照《关于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和组织答辩工作的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办理。
4、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生的毕业论文评审通过,对论文完成必要的修改,且经导师同意后,可以向所在系申请正式答辩。所在系负有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及认真组织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的责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与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有3人,外单位专家至少2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答辩后须形成规范的答辩决议,学生在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意见对论文进行细致的修改。如存在进行网络视频会议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答辩的必要,具体方式和程序等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和规定进行。
附件1. 应用经济学博士课程方案
附件2. 先导课程
南京大学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0年7月
附件1. 应用经济学博士课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