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必考 | 笔试 |
002 | 0418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 5 | 必考 | 笔试 |
003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必考 | 笔试 |
004 | 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 1 | 必考 | 实践考核 |
005 | 00078 | 银行会计学 | 5 | 必考 | 笔试 |
006 | 00079 | 保险学原理 | 5 | 必考 | 笔试 |
007 | 00053 |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 5 | 必考 | 笔试 |
008 | 00077 | 金融市场学 | 5 | 必考 | 笔试 |
009 | 00054 | 管理学原理 | 6 | 必考 | 笔试 |
010 | 00058 | 市场营销学 | 5 | 必考 | 笔试 |
011 | 00076 | 国际金融 | 6 | 必考 | 笔试 |
012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必考 | 笔试 |
013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考核 |
101 | 00015 | 英语(二) | 14 | 选考 | 笔试 |
102 | 00040 | 法学概论 | 6 | 选考 | 笔试 |
103 | 00896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选考 | 笔试 |
104 | 05678 | 金融法 | 4 | 选考 | 笔试 |
201 | 00066 | 货币银行学 | 6 | 加考 | 笔试 |
202 | 00060 | 财政学 | 4 | 加考 | 笔试 |
203 | 00073 | 银行信贷管理学 | 6 | 加考 | 笔试 |
204 | 00009 |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6 | 加考 | 笔试 |
205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5 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成绩查询入口 | 加考 | 笔试 |
231 | 00246 | 国际经济法概论 | 6 | 加考 | 笔试 |
课程设置:必考课13门60学分;选考课4门28学分;加考课6门33学分。
说明:1.101至104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
2.港澳考生可不考001,但须加考231 。
3. 金融、金融证券、国际金融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科,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至205五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毕业生申办毕业。
自学考试的考试时间和报考时间
1、广东省自学考试每年报考4次,分别为:
1月5日至10日报考,4月份考试;
5月上旬报考,7月份考试;
7月15日至20日报考,10月考试;
11月上旬报考,第二年1月考试。
其中1月和7月的考试称为加考,考试科目主要是公共类课程,并且只接受已在广东省参加过自学考试的旧生报考,其报名时间由省考办于报名前公布。(以上时间均为预计时间,具体报考时间请留意深圳招考网(v)或深圳各大报纸的通知)。
2、课程实验、设计、技能考核、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请考生直接与专业主考学校联系(电话可上深圳招考网查询)。
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办法
1、新生(第一次在广东省报考自学考试的考生称为新生):
新生的报考分两步进行:一是报名;二是报考。
(1)报名:考生将本人的基本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提交给省自考办,从而在省自考办的计算机中建立一个考籍户头。报名又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
①预报名:考生登陆省自考办指定网站(www.stegd.edu),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等);
②正式报名。考生预报名后,到深圳发展银行营业点交纳准考证工本费15元,然后凭预报名号和准考证工本费交费收据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相片,从而将考生的相片资料上传省考办的电脑,同时产生一个准考证号,这个过程就叫正式报名。(说明:报考护理专、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先到医学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然后凭资格证明办理新生照相)。
(2)报考:新生正式报名后,在指定时间报考当次的考试,报考途径:报考网站:www.2266 ;报考电话:28814001,95209988。
(3)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当次考试的前十天内,到原摄像点领取准考证,作为今后参加考试的凭证。
2、旧生(已在广东省参加过一次自学考试的考生称为旧生):旧生报考前不需要再进行报名,而是直接进行报考,报考途径:①与新生相同的深圳市报考网站及电话。②省里网站(www.5184)及电话(96040)。注意:广东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重复报考可能造成报考无效!
3、 报考费为每科25元。
4、课程实验、设计、技能考核、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请考生直接与专业主考学校联系。
注:根据有关主考院校通知,以下部分院校主考的部分专业的实践课考核及毕业论文申报,委托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办理:
(1)华南师范大学主考的汉语言文学教育(专、本科)专业、秘书(专科)专业的课程实践考核、毕业教育实习及本科毕业论文申报;汉语言文学教育专科毕业教育实习和本科毕业论文;秘书专科专业的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考核。
(2)华南理工大学主考的电子商务专科专业的上机考核。
(3)中山大学主考的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论文的申报;法律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的申报。
请需申报以上考试考核的考生,直接登陆广东自学考试服务网办理(网址:www.6684),按照该网的提示办理。
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 查看:5115次 |
如何查询考试地点和考试成绩
1、查询考试地点:考生报考后,可在考试前十天内开始查询考试地点,查询电话:95209988及“960900”;网址:深圳招考网。
2、查询考试成绩:大约在考试50天后可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通过电话:95209988及“960900”;
(3)通过网站:“深圳招考网”。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