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新药研究与开发感想
浅谈现代中药
中医中药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以其特有疗效与作用,为人类的健康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防病治病、康复保健方面显示出的独特优势和魅力。中药现代化发展模式大致有:对传统中药的现代化、现代中药、化学中药、生物中药四种模式。在此主要介绍现代中药相关问题。现代中药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应用先进的种植、提取、分离、酶解和制剂技术,去除毒性成分,以多元活性组分或多元单体组成的有效物质组方制剂,运用多元指纹图谱和谱技术定性、定量控制,实现在线数据收集功能,量化的标准基本达到国际化。中药研发过程中的新方法及新技术
1.1 资源
资源是整个中药产业发展的源头环节和关键环节,解决资源的问题需要多从方面下手。首先寻新的来源,如高大乔木,海洋生物,低等生物鲜活动物的内源性物质,中药复方等。其
次应该要重视濒危药材的人工繁育技术,重视规范化种植,对道地药材的生产区域要进行合理化分布等。如利用基因技术进行中药材优良品种选育、道地材遗传特征分析、抗性基因的转基因药用植物等。还有就是同时,道地品种的保护和发展、品种的优化和纯化方面也是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如迁移珍稀濒危动、植物至饲养地和植物园是保存物种的重要方法,建立相应的基因库用于保存动植物的基因,考察物种的变异等。1.2中药活性成分筛选
就疗效确切的单一天然活性成分而言,能够通过工业化生产获得天然结构复杂的单一产物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天然化合物结构复杂,常有多个不对称碳原子,合成难度较大或合成条件苛刻;而生物技术、高通量筛选、天然药物组合化学库、功能蛋白晶体,亲和谱等新技术为这类成分的获得提供了新的途径。1.3提取的先进技术
在生产上鼓励使用先进技术以提高提高药材的利用率。目前比较先进的提取技术有超微粉碎技术、超声提取技术、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分子蒸馏技术、大孔树脂吸附技术、膜分离技术及冷冻干燥技术等。此外,还需要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降低对野生资源的需求,提高综合开发能力,提高生产组织管理水平。1.4制剂新技术
中药制剂的现代化是中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中药剂型也是以疗效为监测指标,选择剂型主要服从于疗效。中药剂型也在不断发展变化中,但与西药有很大区别,不能完全模仿西药。中药剂型的发展既要符合中药制剂的特点,又能符合现代生活方式。
以固体分散技术、包合技术、微型包囊技术、乳化技术、缓释及控释技术、脂质体制备技术等为代表的现代药物制剂技术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这些技术的应用对于提升中药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中药的制剂水平、增强中药产业内在的竞争力乃至使中药走向世界等诸多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2 质量标准
中药材是中药研究开发的基础,基础的质量标准无法控制,以后的研究和开发均属无本之木,其质量标准的制定也就失去了意义。中药材的质量控制主要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品种的控制,主要是解决真伪的问题。其二中药材的有效物质是次生代谢产物,其积累主要与其合成关键酶的表达及表达量等有关。因此建立合理中药材的生产和质量评价体系将对中药现代化尤为重要。现在比较先进的质量标准建立的方法主要是利用生物技术和中药指纹图谱。
基因分子标记技术在中药品质评价中的应用,使中药材鉴定的方法从传统的形态表征分析
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推进到对生物遗传物质的分析。在中药的分子鉴别研究中目前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1)基于PCR方法的DNA分子标记技术,如RAPD、AFLP等;(2)基于分子杂交的DNA分子标记技术,如RFLP;(3)基于DNA序列分析的分子标记技术,如DNA直接测序法、PCR RFLP法。利用这些基因鉴别方法对了解和分析药用动(植)物的遗传特性、基因与药材产地、化合物积累的相关性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中药指纹图谱的建立为中药质量控制提供了标准,同时也为我国的中药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中药指纹图谱是一种综合的、可量化的化学(不包括生物学)鉴定手段,借以鉴别真伪、评价中药原料药材、半成品和成品质量均一性和稳定性。采用中药指纹图谱的方式,并借助计算机和现代分析技术,可以将中药的特性和有效成分采用图谱的形式描绘出来,使每味中药都拥有如人的指纹一样的标准图谱,则能将有效表明中药的质量,相当于为中药制品贴上了“化学条形码”,从而使中药有了自己独有的质量控制标准。但由于中药指纹图谱的研究势必要明晰其主要成分,因此相应的需要做大量的基础研究工作,这是目前很多国内企业不敢轻易涉足中药注射剂的主要原因,这也决定了只有具有相当研发实力的企业才可能构筑较高的竞争壁垒。
由上可见,现代中药的发展,无论是资源开发还是质量标准,都涉及到了很多先进的技术。因此坚持中医药理论的指导,合理利用这些先进的技术,再加具有创新思维的高素质人才,我相信中医药的明天会更加的辉煌!
第二篇:新药设计与开发讲稿(模版)
第一章.概述
专利保护:一个创新药只要有生物活性,研制者在未作安全试验前允许申请专利。但目前专利保护期多为20年。上市以前的研究需要9-12年,故新药上市后的实际保护期仅8-11年,有的更短,一旦研制成功,申请上市时,该药已经或即将丧失专利保护了。
此外,一个创新药亦须在首次申请专利(多在研究者所在国家)后12个月内向别国申请同一专利,逾期即失去优先权,别国不再受理,专利权不受保护.而在创新药的研究开发成功率不足1%,前景莫测,研究者对其成功可能性没有较大把握时,是不会花钱向许多国家申请专利的,仅择其中少数开发成功把握性很大的药到别的国家申请专利。英国仅世界医药巨头GW(葛兰素·威康)每年申请新药专利即200余项,而英国每年到中国申请新药专利数量尚不及一个GW年申请新药的专利数。
行政保护:在1993年前,美、日、欧盟等国家的药品在中国不受专利保护。直到1993年,中美知识产权备忘录等提出规定,凡是在1986年至1993年之间美、日、欧盟等国的药物,如果进入中国市场,可以申请7年6个月的行政保护期,在这个期限内,国内厂家不能仿制。这就是所谓的对独占药品专利实施行政保护。其条件是:该药必须已经上市,迄今为止未在我国注册销售的品种,如属已发了进口许可证的1696个药品,或国内已进入临床试验研究的药品,均不属于行政保护之列,故目前符合要求批准行政保护的不足100个药品。
对于1993年以后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申请的药物专利,等同于在中国申请,这就意味着,2003年以后上市的药物(2003=1993+10;一个新药从研制出来到上市,一般要经过10年的成熟期),一般都是1993年以后研制出来并申请专利保护的药物,已经不能仿制,仿制就是侵权。
新药保护:我国《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的第四条内容是: 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新药证书后即获得保护。各类新药的保护期分别为第一类新药12年;第二、三类新药8年;第四、五类新药6年。凡在试产期的新药,其保护期包含试产期。
由此可见,专利保护、行政保护以及新药保护是我国新药知识产权实施的主要内容。
全球化药物产品主要来自四个制药国,即美国、日本、英国和瑞士。他们实行的是带有专利保护的新药才能产生巨大的利润。国家有规定,仿制药品可能有8%的利润,一类新药可以有35%的利润。
我国新药来源
对于一类药而言,新药筛选是新药研发的源头。目前美国制药业筛选新药所用的方法和模式主要是大公司自己筛选和小公司筛选以及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研究机构筛选。这些中小公司以及科研机构筛选到一定程度后,如临床前一期就将这些新药转卖给这些大公司。由于大公司集聚了充足的财力,它们能够再进一步对有开发前景的新药系统地展开研究。
新药研究开发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等特点,同时也具有相应的高回报率。如世界医药巨头GW(葛兰素·威康)每年用于科技开发的经费占全年销售额13%,超赤55亿美元。因而,GW拥有本国一流也是世界一流的药品科研机构,每年都能研制开发出近10个新的高效药用化学结构和剂型。
我国目前药品科研和技术开发主体是政府直属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国内新药来源的主
要途径是:1.科研单位与制药企业合作,由制药企业出资,科研单位研究,共同报批新药。这种形式是比较常见的。2.科研单位设法完成新药研制,通过新药审评取得《新药证书》后,转让给制药生产企业,获得技术转让费后用于新的研究。3.科研单位除了完成新药研制报批工作,同时还办有制药厂,新产品投产后,销售额一定比例返回科研单位,用于支持新的项目开发研究。
由于医药工业企业科技开发能力薄弱,只能进行简单的移植和仿制,产、研、学条块分割,因此科研成果转化率比较低,基本谈不上根据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进行高效率的研究开发活动;此外,国内整个医药工业科技开发方面的投入也很少,几年来始终在总销售额的0.5%左右徘徊,只有7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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