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考试时间
初级护师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5月份考试,2023年初级护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为4月15、16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
初级护师考试简介
初级护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
药局负责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初级护师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初级护师资格取得方式
初级护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初级护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初级护师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各地人社局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护师考试科目
初级护师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具体内容如下(对应内容仅供参考,详细内容参见考试大纲):
基础知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相关专业知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辅助检查、要点
专业知识: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问题、护理措施
专业实践能力: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操作技术
初级护师考试方式
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原中国卫生人才网)通知为准,初级护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外,其余卫生职称考试都是人机考试。
特殊说明:条件允许考区可申请所有考试均为人机考试,以当地通知为准。
初级护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
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社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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