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收入及支出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305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072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118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342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789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11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789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11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789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511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后续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3、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62305元÷12个月×6个月
14、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789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5118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789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511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789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5118元×5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307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0342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18〕8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我省以2017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62305元为基数,确定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现发布如下:
(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11%。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7%。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3%。
各市人民政府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应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