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官⽅标准
2021年陕西省⼈⾝损害赔偿相关费⽤标准:
1、交通事故案件赔偿:
(1)死亡赔偿⾦:757360元
37868元x20年=757360元(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赔偿⾦:
残疾赔偿⾦=2020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均可⽀配收⼊×伤残等级⽐例×20年(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级:37868元x20年x10%=75736元
九级:37868元x20年x20%=151472元
……
⼈⾝损害(交通事故)具体赔偿标准、项⽬及法律依据如下:
⼀、医疗费
(⼀)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伤害的⼈恢复健康、进⾏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2、《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9条(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注意以票据为准)
⼆、住院伙⾷补助费
(⼀)概念:住院伙⾷补助费是指受害⼈在住院期间因为必要的饮⾷消费⽽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确有必要到外地,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本⼈及其护理⼈员实际发⽣的住宿费和伙⾷费,也属于住院伙⾷补助费的范畴。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补助费=80元/天-100元/天×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
(⼀)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出的费⽤。(⼆)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4条;
(三)计算公式: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的必要营养费⽤) ,也可按照30元-5元/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
(⼀)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因遭受相当程度的⼈⾝损害,其⾏动能⼒和⾃理能⼒有了⼀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正常的⽣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对其进⾏护理,并因此所需⽀出的费⽤。护理费只发⽣在某些程度的⼈⾝损害中,⼀般以⽣活能⼒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伤害中,护理费的发⽣是必须的。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2、《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员有⽆收⼊⽽区别对待:1、护理⼈员有收⼊的,参照误
⼯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额=护理⼈⼯资(元/天) ×陪护⼈数×护理期限(天)2、护理⼈员没有收⼊或者雇佣护⼯的,参照当地护⼯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额=根据陪护⼈员误⼯费×陪护时间或(80元—150元/天)×陪护⼈数× 陪护时间
五、误⼯费
(⼀)概念:误⼯费是指受害⼈因遭受⼈⾝伤害,致使⽆法进⾏正常⼯作或进⾏正常经营活动⽽丧失的⼯资收⼊或者经营收⼊,是⼀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未增加。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2、《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0条(三)计算公式:1、受害⼈有固定收⼊的,误⼯费赔偿⾦额=受害⼈⼯资(元/天)×误⼯时间(天)2、受害⼈⽆固定收⼊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状况,区分处理。(1)能证明的:误⼯费赔偿⾦额=受害⼈最近三年平均收⼊(元/天)×误⼯时间(天)(2)不能证明的,误⼯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业上⼀年职⼯的平均⼯资计算:误⼯费赔偿⾦额=受诉法院
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业上⼀年职⼯的平均⼯资(元/天)×误⼯时间(天)3、在确定误⼯时间时,⼀般以医院建议或以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为准,如果受害⼈因伤致残的,则误⼯时间可以定⾄定残⽇的前⼀天。
六、交通费
(⼀)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在就医或者转院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具⽽实际发⽣的费⽤。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的交通费⽤(以实际发⽣的交通费票据为准,并且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数、次数相符合)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七、住宿费
(⼀)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伤害事件发⽣后,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有必要到外地进⾏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出的费⽤。
(⼆)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额=⼀般公职⼈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50元/天计算)
⼋、残疾赔偿⾦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残疾赔偿⾦
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3609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12326元×20年×伤残赔(1)受害⼈在60岁以下
偿指数
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36098元×[20年-(受害⼈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2)受害⼈在60-74岁之间
疾赔偿⾦:12326元×[20年-(受害⼈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在75岁以上
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3609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1232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如下】: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如下】
1、城镇居民:
⼀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75360元
⼆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90%=681624元
三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80%=605888元
四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70%=530152元
五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60%=454416元
六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50%=378680元
七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40%=302944元
⼋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30%=227208元
九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20%=151472元
⼗级伤残为37868元×20年×10%=75736元
2、农村居民:
⼀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266320元
⼆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90%=239688元
三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80%=213056元
四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70%=186424元
五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60%=159792元
六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50%=133160元;
七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40%=106528元
⼋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30%=79896元
九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20%=53264元
⼗级伤残为13316元×20年×10%=26632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陕西省⾼院的以下最新规定:
陕西省⾼级⼈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统⼀适⽤城镇居民⼈⾝损害赔偿标准的意见
统⼀了城镇和农村的标准: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不再区分受(试⾏)》的通知)》【陕⾼法(2019)239号】,
号】,统⼀了城镇和农村的标准: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不再区分受害⼈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来源等因素,其残疾赔偿⾦、死亡赔偿⾦统⼀按照陕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标准计算;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被抚养⼈⽣活费统⼀按照陕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标准该规定⾃2019年12⽉1⽇起施⾏。该意见施⾏后尚未终审的案件,适⽤该意见;该意见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计算。该规定⾃
计算。
或者适⽤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该意见。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具费=按照普通适⽤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被抚养⼈⽣活费被抚养⼈⽣活费是指受害⼈因⼈⾝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或者死亡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依法应当承担抚⼗、
⼗、被抚养⼈⽣活费
养义务的未成年⼈或者丧失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定数额的⽣活费⽤,以维持其正常⽣活。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条被扶养⼈⽣活费根据扶养⼈丧失劳动能⼒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和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为未成年⼈的,计算⾄⼗⼋周岁;被扶养⼈⽆劳动能⼒⼜⽆其他⽣活来源的,计算⼆⼗年。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23514元/年×(18-被抚养⼈实际年龄)÷对被抚养⼈承担(1)被抚养⼈在18周岁以下
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10935元/年×(18-被抚养⼈实际年龄)÷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23514元/年×20年)÷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数)。(
(2)被抚养⼈在18-60周岁之间
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10935元/年×20年)÷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在60-74周岁之间
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在75周岁以上
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23514元/年×5年)÷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活费赔偿⾦额=(10935元/年×5年)对被抚养⼈承担扶养义务的⼈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丧葬费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丧葬费
⼗⼀、
上⼀年度职⼯⽉平均⼯资标准,以六个⽉总额计算。【省统计局:2018年陕西省在岗职⼯平均⼯资74993元,丧葬费⾦额:74993元/年÷12个⽉×6个⽉= 37496.5元(丧葬费⽤:城乡标准⼀致)】
⼗⼆、死亡赔偿⾦:
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中城镇农村同命同价,其他⼈⾝伤害案件区分城市和农村标准)
⼗⼆、
(⼀)法律依据: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死亡赔偿⾦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按⼆⼗年计算。但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
(1)受害⼈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36098元×20年=7219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12326元×20年=246520元
(2)受害⼈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36098×[20年-(死亡⼈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12326元×[20年-(死亡⼈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36098元×5年=18049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12326元×5年=61630元
⼗三、精神损害抚慰⾦(⼀)概念:精神损害抚慰⾦是指在受害⼈遭受严重的⼈⾝伤害、可能⾝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创伤,并基于此⽽要求赔偿义务⼈给予受害⼈及其近亲属⼀定数额的赔偿。(⼆)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22条
2、《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