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江西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6546元。(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2714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54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54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654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按照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赔偿金额=76131元÷12个月×6个月=38066元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546元×20年=73092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54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36546元×5年=182730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2714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12.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
13.亲属料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