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区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3年,合肥市各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将采⽤此标准计算。安徽合肥9级伤残赔偿总额估计在10万-18万之间(城镇标准)律师根据最新法律规定、统计公报数据以及⼈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实际情况整理⽽成,每年更新⼀次。
1、医药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的费⽤;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78.18元/天
4、伙⾷补助费:30元/天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
5、残疾赔偿⾦:
城镇标准:21024.2元×20年×20%=84096.8元;
农村标准:7160.5元×20年×20%=28642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被抚养⼈⽣活费
未成年⼩孩⽣活费: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20%÷2⼈;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
数)×20%÷2⼈
⽼⼈⽣活费标准同上:⽆劳动能⼒和⽆其他⽣活来源的⽼⼈,六⼗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根据受害⼈及其必要的陪护⼈员因就医或者转院实、际发⽣的费⽤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数、次数相符合。
8、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器具的合理费⽤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精神抚慰⾦:九级残疾⼀般为10000元-16000元。
10、鉴定费:凭发票报销。
11、后续费:待时机发⽣后另⾏计算或鉴定评估。
12、误⼯费:本⼈⼯资×具体误⼯⽉数
法律依据:《⼈⾝损害赔偿意见》第⼆⼗条误⼯费根据受害⼈的误⼯时间和收⼊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