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现场作业安全
第一节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一、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一般包括:工作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以及恢复送电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热力和机械设备以及电力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书。
(1)发电厂(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在发电厂或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线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
(2)发电厂(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在发电厂或变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而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班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高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4)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在电力线路上带电作业;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5)热力机械工作票;
(6)一级动火票;
(7)二级动火票。
工作票所涉及人员:(1)工作票签发人;(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3)工作许可人;(4)工作班成员。
2、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是在完成安全措施之后,为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工作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措施。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工作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是指检修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布置好工作后,对全班人员
不断进行安全监护,以防止工作人员误走(登)到带电设备上发生触电事故,误受到危险的高空,发生摔伤事故,以及错误施工造成的事故。同时工作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指定临时监护人。在工作地点分散,有若干个工作小组同时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工作小组监护人。监护人在工作中必须履行其职责,所有这种制度叫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纠正一切不安全的动作和错误做法,特别是在靠近有电部位及工作转移时更为重要。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的情况,应有电气工作的实际经验,其安全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以及恢复送电制度
(1)工作间断:
工作间断制度是在执行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票期间,因故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又复工或当日收工,次日再进行工作,即工作中间有间断以及在工作间断时所规定的一些制度。
(2)工作转移:
修好一台设备后并转移到另一台设备上工作,都应重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变动或重行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为此制订的一些规定。 
(3)工作终结:
工作终结制度是指检修工作完毕,由工作负责人检查督促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对设备状况、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以及无遗留物件等进行检查,检修人员自己采取的临时安全技术措施如接地线应自行拆除,然后向工作许可人报告,并一同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双方在工作、安全措施票上签字。这时工作票才算终结。
(4)恢复送电:
恢复送电必须在工作许可人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知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拆除,并与记录薄核对无误后方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所线路侧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或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一般都是在停电状态下进行。停电分为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不管是在全部停电还是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或电力线路上工作,都必须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以及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四项基本措施。这是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
1、发电厂、变电所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a. 待检修的设备;上班路上摔伤
b. 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规定的设备;
c. 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安全距离虽大于上表的规定,但小于下表的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设备;
d. 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必须拉开电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禁止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断开开关和刀闸的操作电源,刀闸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2)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以确认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许可。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35kV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专用验电器的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3)装设接地线:
当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亦可因接地而放尽。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在工作地点、施工设备和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
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2、电力线路上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
(3)挂接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