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摔伤算⼯伤吗?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如果发⽣交通事故造成⼈⾝伤害后,劳动者不承担主要以是责任的,可能认定为⼯伤,可以申请⼯伤认定的,那么上班途中摔伤算不算是⼯伤?如何赔偿?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上班途中摔伤算⼯伤吗?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摔伤,不是在⼯作场所摔伤的,⼀般不属于⼯伤,由劳动者⾃⼰承担受伤的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认定为⼯伤:
(⼀)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作时间和⼯作场所内,因履⾏⼯作职责受到暴⼒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外出期间,由于⼯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伤的其他情形。
⼆、⼯伤后不能上班怎么办
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单位应当按照伤情对应的停⼯留薪期⽀付⼯资,俗称误⼯费,但前提是在劳动仲裁当中提起。
⾸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伤认定,不申请⼯伤认定,就⽆法通过⼯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个⼈就必须在受伤之⽇起⼀年内申请。
上班路上摔伤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单位全额垫付,停⼯留薪期内⼯资按原待遇发放。停⼯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补助费按当地的标准发放。
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鉴定,鉴定⼯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伤保险基⾦及⽤⼈单位索要⼯伤保险待遇。
如果⼯伤保险基⾦及⽤⼈单位不履⾏上述义务,可以到去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者向法院提起⾏政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班过程中受伤,如果是在⼯作时间前后在⼯作场所内,从事与⼯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作⽽摔伤的,就会构成⼯伤。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