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最终版)
教育部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统计方法
一、毕业生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测控专业就业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考虑到统计口径的连续性,暂列入就业统计范围)。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7、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二、毕业生待就业
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
三、毕业生暂时不就业
包括暂无就业愿望、拟升学、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待就业率计算公式:
1、毕业生就业率=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
2、毕业生待就业率=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总人数
说明:
毕业生总人数=已就业毕业生人数+待就业毕业生人数+暂时不就业毕业生人数
(试行)
第二篇: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
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
(一)通过以下形式实现就业的可计算为就业率
1、毕业生通过学校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正式接收文件,领取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2、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定向、委培单位或地区就业。
3、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
①毕业生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②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4、升学: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升入本科、考取第二学士学位、中专升入高校或博士入站进行科学研究。
5、毕业生出国、出境学习就业,并且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或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就业代理。
6、毕业生与省内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出具接收函,由于用人单位的因素暂不能开具报到证,并将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者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或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就业代理。
7、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者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或省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人事代理的,同时提供聘用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鉴证材料。
8、毕业生参加国家或地方基层项目就业。赴我国西部或本省边远贫困地区的大学毕业生志愿者。根据本人志愿,毕业生可将档案、户口委托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或省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者将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及志愿服务单位。
9、毕业生回生源地区,由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安排或推荐就业,或在城镇社区、农村建制村(含自然村)实现就业,并出具安排或推荐就业的证明信或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
10、科研助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被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生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大重点项目聘用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审核时须提供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究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的服务协议。
11、选调生: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审核时须提供地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选调手续。
12、除自主创业、自由职业以外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正式协议或出具接收手续的就业形式并出具其他就业材料的,视为其他灵活就业。
(二)下列情况不计算为就业率
1、毕业生待就业
指毕业生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委托省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将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
2、毕业生暂时不就业
包括无就业愿望、拟升学、出国、出境、身体健康原因及其他原因暂不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委托省毕业生就业市场代理或将就业报到证开回生源所在地。
3、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
第三篇: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办法
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中几种情况及认定
毕业生就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已签定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到用人单位工作。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等。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考虑到统计口径的连续性,暂列入就业统计范围)。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
7、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
根据以上7种就业形式,毕业生就业状况概括为6种:
1、协议就业;
2、灵活就业;
3、自主创业;
4、自由职业;
5、升学;
6、出国
协议就业材料认定
一、与用人单位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材料认定及要求:
1、用人单位签章,用人单位需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事业单位需要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计划接收毕业生。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非公有制企业需要经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来接收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的可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渠道接收毕业生);
2、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鉴证;
3、毕业生本人签字;
4、《协议书》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二、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材料认定及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用人单位出具《毕业生接收函》
材料认定及要求:具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接收函。
四、参加各类项目计划
1、参加“三支一扶”、“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西部计划等;
2、录取选调生、村官;
3、参加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材料认定:各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录用文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定的服务协议
五、参加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材料认定:录用文件
六、应征入伍确定为预征对象
材料认定: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七、其它
灵活就业材料认定
灵活就业:是指在正规形式就业之外的其他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标准全日制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
1、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材料认定及要求:
1、用人单位签章(用人单位无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无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2、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鉴证;
3、毕业生本人签字;
4、《协议书》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2、用人单位出具《毕业生灵活就业证明》
材料认定及要求:
1、用人单位签章;
2、毕业生本人签字;
3、学院、学校签署审核意见;
4、《就业证明》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其中拟聘用期限应自毕业之日起3个月以上。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材料认定
1、自主创业
材料认定: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自由职业
材料认定及要求:
1、毕业生离校前填写《自由职业登记表》;
2、毕业生本人签字;
3、学院、学校签属审核意见;
3、《自由职业登记表》各项内容填写真实、完整,升学、出国材料认定
1、升学
材料认定:专升本、考研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