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商请函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加深学生对用人单位的了解,拓宽大学生的实习机会和就业渠道,提升其职业适应性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优势,为用人单位选拔并输送所需的专业人才,我校将开展“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计划”,与用人单位共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实习实训基地,评估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较为全面的了解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及早发现并培养所需人才;学校将在校内宣传用人单位,动员更多优秀的毕业生到贵单位建功立业,同时在生源情况介绍、招聘宣讲协助、优秀学生推荐、信息优先发布等多方面给予用人单位充分支持。
有意向合作的用人单位请填写并反馈“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回执,我校将及时与您进行联络和沟通。达成共识后将按以下步骤实施共建:
1、双方签订“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学校在贵单位设立“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
2、学校将根据实习岗位的具体需求,向学生广泛发布信息,积极宣传单位,并协助组织选拔;
3、“双向选择”后,用人单位、实习学生、学院、学校之间签订“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书”。
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并与我校达成协作意向,我校2011届毕业生专业分布情况及相关附件附后,具体事宜由双方商谈。
联系人:陈丽红              0
E-mail:oucclh@    网站:测控专业就业                   
通信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行远楼303  编:266100
中国海洋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
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意向合作回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E-mail
实习
岗位
需求人数
专业
要求
实习方式与
时间
共建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
甲方                      (学校)
乙方                        (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大学生就业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加强甲、乙双方的交流与协作,本着资源共享、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共同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设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对象为即将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
二、乙方同意设立甲方实习实训基地,并在适当的时机举行“实习基地”授牌仪式。
三、有关程序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实习生需求信息。
2、甲方通过校内宣传媒体,宣传乙方的基本情况,及时发布乙方的需求信息。
3、甲方负责组织有到乙方就业意向的学生报名,及时把报名情况反馈给乙方,包括报名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
4、乙方根据报名情况,与甲方沟通、商定实习学生名单或直接到校选拔。
四、实习分为纳入教学计划实习和假期实习两种形式,企业与学生在实习前签订实习协议。
五、纳入教学计划实习的实习期间,甲方派出实习指导老师指导实习,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安全管理和生活安排及其它相关事项工作,乙方在条件许可下,尽力为甲方实习学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提供大力协助;假期实习期间,甲方不派全程指导老师,委托乙方相关人员指导并给出实习鉴定。
六、甲方师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保守乙方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秘密。
七、甲方负责向乙方通报下一年度的毕业生生源情况,并引导和鼓励优秀毕业生积极到乙方建功立业。
八、乙方应派人参加实习领导工作,提供适当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实习指导。
九、甲、乙双方本着“产、学、研”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意愿,甲方应在科研攻关、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为乙方提供全面支持。
十、乙方根据需要为甲方实习学生提供一定的食宿条件和其它必需条件。
十一、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要对甲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学生若不按操作规程,经相关部门鉴定,由学生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学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