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先行先试抓探索。
鉴于旅游新业态项目往往具有惊险性、冒险性,且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监管盲区,为推动解决旅游新业态项目普遍存在的无行业标准、无运营规范、无监管主体等监管新难题,去年湖州市在全国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湖州市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州市旅游新业态项目多部门全过程联合监管实施办法》,按照相近原则进行项目分类,明确了项目主要监管部门以及审核流程,厘清了职责。全市旅游安全生产治理实现了“一控双降”,因安全原因叫停A级景区新业态拟建项目3个、验收未通过项目2个,项目从“无序上马”转入“有序发展”阶段,安全生产事故和游客投诉量均实现下降。
二是落地落细填空白。
发布的16类旅游新业态项目安全管理规范,分别由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负责牵头起草。今年1月,以市安委办名义发布首个规范。规范具体明确了各旅游新业态项目的施工许可审查、建设验收标准、日常运营管理,对备案登记、设备质量、
湖州旅游运行操作、日常维护、应急处置、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填补了规范“空白”,为旅游新业态构建一道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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