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
项 目 | 原登记事项 |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 ||||
名 称 | ||||||
经 营 者 | 姓 名 | 姓 名 | ||||
性别 | 照 片 粘贴处 | 性别 | 照 片 粘贴处 | |||
民族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文化 程度 | |||||
职业 状况 | 职业 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
住 所 | 住 所 | |||||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 ||||
家庭成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 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场所 | ||||||
从业人员 | (人) | (人) | ||||
资金数额 | (万元) | (万元) | ||||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 ||||||
申请类 1.3 (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5.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6.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8.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9.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名 称 | |||||||
备选名称 (请选用 不同字号) | 1. | ||||||
2. | |||||||
经营者 |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粘贴处 | ||||
身份证号码 | |||||||
住 所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状况 | ||||||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 | ||||||
家庭经营 □ | 参加经营的 家庭成员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 ||||||
经营范围 | |||||||
经营场所 | |||||||
从业人员 | (人) | 资金数额 | (万元) | ||||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注册
注册号:
名 称 | ||||
经 营 者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住 所 | ||||
组成形式 | 个人经营 □ 家庭经营 □ | |||
注销原因 | ||||
备 注 | ||||
本人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换)登记申请书 |
名称(字号) | |
经营场所 | |
经营者姓名 | |
组成形式 | |
开业登记日期 | |
注册号码 | |
申请补(换)照 种类及数量 | 正本 个 副本 个 |
补(换)照原因 | |
刊登声明报刊及日期 | |
(声明剪贴处) | |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 |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