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做一只永不放弃的蜗牛》有感_700
    最近我在一本书中读了《做一只永不放弃的蜗牛》这篇作文后,我深受启发。在这篇作文中,周杰伦是主人公,而他的行为让我感动。
    周杰伦从小就喜欢音乐,三岁就开始练琴。他的钢琴老师十分严厉,只要一弹错,不专心,就马上打手背,小杰伦因此双手布满淤青。童年的周杰伦被剥夺了玩的权利,所有的日子都是在钢琴边度过的。高中毕业后,他到一家餐厅打工。
    一九九七年,周杰伦参加了《超猛新人王》。表现并不好的他意外得到吴宗宪的垂青。吴宗宪和周杰伦深谈之后,决定聘请周杰伦到自己的唱片公司担任音乐制作助理。
    吴宗宪 周杰伦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的一天,吴宗宪将周杰伦叫到办公室,十分郑重地说:“阿伦,给你十天的时间,如果你能写出五十首歌,而我可以从中挑出十首,那么,我就帮你出唱片。”
    周杰伦兴奋不已,跑到街上买回一大箱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的努力。因为他知道,老板给他的机会就这一次。那段时间,他几乎是一首又一首地创作,每当他疲惫的时候,就在房间的某个角落里打个盹儿,醒来之后继续下一首歌曲的创作。就这样,仅
仅十天时间,周杰伦真的拿出了五十首歌曲,而且每一首都写得漂漂亮亮,谱得工工整整。
    仿佛一夜间,华语流行歌坛几乎被周杰伦一个人的声音统治了。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音乐小天王,周杰伦在接受“美国时代杂志”专访时说:“明星梦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做,只要你肯努力。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就是我的不服输的结果。”
    周杰伦靠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如此重的任务,而我却因为爸爸布置的一点作业就退缩了,爸爸常教育我是自己给自己学,不能想着是完成任务,可我却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把爸爸的话放心上。
    然而自从我读了那篇作文后,我决定以后不再向困难认输,而且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要是不想做退却的懦夫,就应该向那首歌中写的那样,虽然有时背负重重的壳;却也要一步一步的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