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3年高考录取首划AB线
广东2014高考中国青年报     2003-04-08     
本报讯(记者林洁)《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于近日出台。根据新规定,今年的高考录取批次将由往年的五批次调整为四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其中,除提前批外,每批录取院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分A、 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此外,《规定》还对各高校制订的招生章程作出规范,除了必须注明学校办学性质、类型外,连帮助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等招生信息都应列入章程。 
各批次划分A、 B两条分数线 
据介绍,录取批次调整后,具体分批情况如下: 
提前批为须体检、军检的部队、公安院校(专业)。此外,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及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专业,从原来的第一批录取调整到提前批录取。 
第一批次为原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重点院校及其举办的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或校
区。其中原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重点院校在 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或校区在 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第二批次为一般本科院校及其举办的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或校区、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公办本科院校在 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二级学院或校区、民办本科院校在 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第一批录取的重点院校举办的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或校区,由学校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可在第一批的 B录取分数线上,或第二批 A或 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但只能安排在同一批次上录取。 
第三批次为专科院校(或专业),其中原第三批录取的专科院校或专业(含市属本科高校的全省招生计划)、省属专科院校(含省外)在 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市属专科高校(含面对广州市招生计划的市属本科院校)、民办专科院校及公办新机制、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或校区、电视大学、成人高校在 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A、 B分数线按五科总分划定 
据介绍,在录取分数及标准的确定上,除提前批外,根据普通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五科合成的总分(标准分),划定普通类专业每一批次的 A、 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四科的总分及考生的体育术科(艺术术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每一批次的 A、 B两条录取分数线和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的资格分。 
首批高分投档线为700分 
随着 A、 B两条分数线的划定,投档原则也相应调整。除提前批外,各批次的投档首先在 A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次在 B录取分数线上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普通类专业投档应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院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体育、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为: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术科资格分
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以1∶1.2至1∶1.5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本省艺术术科单考的院校或专业院校按院校确定的投档原则,按考生志愿投档给院校择优录取。外省艺术院校按外省艺术院校确定的合格考生名单,按广东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提供考生档案,供院校录取。 
除提前批外,规定各批次的高分优先投档线。第一批高等学校的高分优先投档线为总分700分,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院校决定。第二、三批的高分优先投档线视录取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