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创业投资天使基金
操作方案(讨论稿)
一、总则 
  1、安徽创业投资天使基金(以下简称“天使基金")是由合肥高新区管委会与区内孵化器共同发起设立,支持落户在合肥高新区内初创期创业企业的专项基金,旨在鼓励创新创业、推动成果转化、培育创新人才;
  2、为加强“天使基金”管理,发挥经济社会效益,委托安徽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注册)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工作,由合肥高新区科技局(创业服务中心)和各孵化器等有关部门组成基金理事会,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和决策。
二、 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方式
  1、申请人条件: 
    1 持有创业企业部分股权并作为主要发起人之一;
  (2 从事的领域应为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其他有较好前景的新兴产业领域,且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2、支持方式: 
    1 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具体出资占比双方协商确定;
  (2 对单个创业企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待定);
    3 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为3-8年。
    3、其他:  
    在本基金资助模式下设立的创业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须在合肥高新区注册;
  (2)创业团队自筹资金需高于基金资助金额;
  (3)所有股东以货币方式履行出资义务;
  (4)如果申请人已创办企业的,则截止至申请资助之日,该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十二个月,且申请人在接受资助之前已经与基金管理方对该企业的处置方案达成一致。
三、申报与评审
  1、申报流程: 
  (1)到网站(www.hefei-stip)下载《天使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
  (2)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以及附件等);
  (3)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邮寄或EMAIL到基金管理公司;
  (4)等待基金管理公司项目初审;
  (5)通过初审的创业项目,准备材料参加面试答辩;
  (6)经专家组综合评审,确定项目资助资格,最终资助金额由基金管理公司与创业者具体商定;
  (7)基金管理公司对创业者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备案与审核,予以正式立项资助,并签订投资协议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
  (8)对于没有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申请人承诺的自筹资金到位后,基金管理公司的资助资金打入验资帐户。
   2、审批: 
  (1)基金管理公司实行常年受理、集中评审机制,每年评审次数暂定两次; 
  (2注册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先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和尽职调查;
  (3)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委由发起单位委派和基金管理公司邀请的专家共同组成;
   (4)评审将从市场、产品、团队、财务可行性等多方面来综合考察项目。
四、基金使用及投资后管理 
  1、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将资助基金分批或一次性投入到项目中;
  2、对于所有获天使基金支持的项目,基金管理公司要采取“谁推荐、谁管理”的原则开展运作,由专人专项跟踪管理;
    3、所有天使基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求进驻在园区孵化器内以方便辅导;
  4、申请人入驻后自主经营,基金管理公司不干预其经营,但须指定专人对其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定期抽查,落实创业导师辅导、监督创业企业的资金管理和现金流,对重大情况和异常状况依法采取有效措施。
五、基金使用及投资后管理 
    基金资助期满或者基金退出时,按基金退出管理办法进入退出渠道和程序,退出基金除基金管理单位按规定计提外全部归基金管理公司所有,用于下轮度基金投资资金。如果创业经营失败,理事会将委托基金管理单位进行投资核销工作,并由基金管理单位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创业企业(项目)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审计评估,基金退出以及投资核销报告上报理事会审定。 
六、附则 
  1、本办法自2011*月起实行。
  2、本办法由**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