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9.0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印江自治县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杭瑞高速运营公司,秀印高速运营公司:
  《印江自治县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印江自治县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贵州省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黔高速美字〔2021〕8号)及省、市领导
指示要求,结合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全面排查治理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排查治理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人、及时恢复高速公路缺失和损坏附属设施、强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高速公路“一路多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好人民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众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印江自治县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熊 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尹剑波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龚兴忠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田小明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
  周诚洪 高速交警大队负责
  成员: 任占熬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梅芝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 雪 县教育局局长
  旷永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刚 县住建局局长
  张军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恩禹 峨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晓容 罗场乡人民政府乡长
  辜大军 朗溪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 锐 合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石丽蓉 木黄镇人民政府镇长
  田 劢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代庆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坤荣 县道安办负责人
  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六大队(印江),由田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铁明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余波、吴浪、赵光伟、秦朝东、陈鹏祥具体负责印江自治县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按照《贵州省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黔高速美字〔2021〕8号)要求,对印江自治县辖区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的联络和协调;负责会议召开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印发会议纪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各阶段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明察暗访;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高速公路安全知识进校园,积极向师生宣传高速公路各项安全知识,确保师生不进入高速公路,配合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活动。
  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为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基础设施推进提供用地支持,负
责高速公路沿线住房用地规划。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优化城镇和村寨建设风貌规划,负责对高速公路沿线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高速公路沿线宅基地住房规划审批指导,对高速公路两旁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探索建立联合审批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路政、高速交警部门移交的辖区道路客运车辆违规上下人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对沿线乡镇村寨行人破坏高速公路设施设备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并配合高速交警对行人违法上高速的处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管乡镇(街道)、企业履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对不履行职责的乡镇(街道)、企业,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县道安办:负责会同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高速路政执法大队、高速交警大队等部门做好行人违法上高速专项整治行动督查考核工作。
陈坤资料
  高速公路沿线乡镇(街道):落实好行人违法上高速专项排查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日常宣传教育、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督促各村(居)支两委人员认真履行行人违法上高速治理工作,开展村民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制止破坏高速公路设施行为、排查报告、协助执法部门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六支队六大队(印江):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日常工作,督促经营业主单位对沿线设施设备的排查和对破损设施设备的恢复工作,每个月不得少于一次排查工作,并且负责联系对接沿线乡镇村寨对设施设备的保护宣传工作,加强路面巡查,发现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时统计其基本信息,并对其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导帮助其离开高速公路。对于不听从劝导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加强对客运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在高速公路违法上下人,以及在高速公路重点区域、路段、收费站、服务区等非法营运的情况进行查处。
  高速交警大队:负责组织高速公路路政、经营单位共同分析研判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
特点、重点路段、特殊时段等基本信息,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并且负责组织“一路多方”对沿线乡镇村寨的宣传工作,对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人进行处置。高速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进行排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负责对服务区、停车区的道路客运车辆及其他机动车辆违规上下人的情况进行收集,并及时报送高速交警部门;负责对辖区高速公路设施进行排查恢复工作,并要对乡镇、村庄等重点路段的隔离、监控设施及车行人行涵洞、设施进行排查统计。重点排查刺铁丝隔离栅、编织网隔离栏(镀塑铁丝)、挡墙缺失、破损情况,高速公路沿线监控设施是否完好、缺失,车辆、人员通行的涵洞及天桥是否完好、有无占用、是否保障通行情况;对多次发生破坏高速公路附属设施违法行为的高速公路同一路段或地点,应完善或增设监控设施,并及时报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置;负责加强辖区巡查工作,巡查过程中对发现行人违法上高速要第一时间进行劝导和阻止,对不听从劝导的,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安交警部门,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负责在收费站醒目位置设置禁止行人上下高速的提示语,利用网络巡查,对发现行人违法上下高速的情况及时向高速交警及其他相关单位汇报,并做好监控影像等资料的收集移交。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自职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内容,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各成员单位要深入高速公路沿线乡镇、村寨,学校,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以及微博、、手机APP客户端等媒体资源,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尤其要注重运用典型案例警示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下车等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扩大活动影响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众爱路护路及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辖区客运企业走访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运营的相关规定。
  (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经验总结工作,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反思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将典型做法和经验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