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是指企业通过向社会定向募集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资者、新老股东共同认购等方式增加企业的股本金或注册资本金。增资扩股是企业一项正常融资行为。由于增资扩股的形式、途径多样化,可能会引起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享有权益等方面的变化,从而引发有关会计问题。以往会计规范中规定,对于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而在新会计准则中,对于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只涉及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未涉及因增资等原因引发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下降、但其投资额未发生变动的情况。子公司增资扩股,母公司面临的会计问题主要为导致母公司享有权益变动以及商誉减值的确认与计量。
一、子公司增资扩股导致母公司享有权益变动的确认与计量
当母公司以外的投资者向子公司增资,母公司未按原持股比例取得子公司增资的份额,
此时母公司出资额即便未发生变动,其持股比例也会被稀释摊薄,从而引起母公司享有子公司权益份额发生变动。当每股增发价格或每单位份额的增资大于增资前母公司自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每股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母公司将会产生利得,否则为损失。对此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一是将母公司权益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二是将其视同子公司除净利润以外其他因素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
二、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发商誉的会计处理
(一)增资扩股引发的商誉确认 当母公司参与子公司增资扩股认购股份或认缴部分出资时,母公司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的子公司在增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会产生新的商誉。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二)增资扩股引发的商誉减值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企业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理论上商誉应当结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实务中,企业对与商誉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的认定难度较大,而增资扩股时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重估却能为投资企业提供商誉减值测试可参考的依据。
三、子公司增资扩股会计实例解析
[例]某上市公司的母公司A于2007年初收购B公司10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出资额为16000万元。收购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4000万元。由此,A对B投资额中归属于商誉的金额为2000万元。B公司于2007年12月增资扩股,注册资金由原来20000万元增至44000万元。此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经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增至30000万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金24000万元分别由A和另一公司D(与A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出资完成:A出资4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金244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金5.55%;D出资35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金2156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金49%。至此,A对B的投资比例由原来100%下降至51%(其中:5.55%为本次新增出资完成)。截止增资完成日,B公司以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见表1:
根据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购买方100%股
权的,被购买方可以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可辩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上述实例中B公司按此规定已调账。因此,B公司账面价值即为其公允价值。
(一)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具体如下:
方法一:增资扩股引起母公司享有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原则上视同股权转让的损益,作为股权(资本)溢价收益(损失),并计人当期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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