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2.21
∙【文 号】保监发改[2011]1967号
∙【施行日期】2011.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96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大地财保发〔2011〕408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719,984,100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277,236,328股,占总股本的92.26%;(2)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266,040,750股,占总股本的4.65%;(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0,106,583股,占总股本的2.62%;(4)北京松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6,600,439股,占总股本的0.47%。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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