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文本--------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股东会决议
厦门×××贸易有限公司于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王××、股东陈××、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实收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股东王××以货币形式增资200万元,股东陈××以货币形式增资200万元,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100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王××持有公司4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实缴400万元);股东陈××持有公司4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实缴400万元);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的股权
(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200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林××(签字)
股东:陈××(签字)
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示范文本)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资,首期货币出资人民币100万元于公司成立前到资,其余货币出资人民币400万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
现修正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资,并于变更登记前全部缴足。
二、原公司章程第九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
现修正如下: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三、原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王××: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20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陈××: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20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厦门××贸易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100万元,持有公司20%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现修正如下: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王××: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实缴40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陈××: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实缴400万元,持有公司40%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股东厦门××贸易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200万元,持有公司20%的股权,以货币出资,所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四、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签字)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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