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被继承人的亲属中,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
A、子女B、父母C、兄弟D、孙子女
答案:C遗嘱见证人
解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法定继承顺序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妹。
2.甲在父亲死亡后、遗产分割前,不幸离世。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转由甲的继承人继承。该继承属于()
A、遗赠B、转继承C、代位继承D、遗嘱继承
答案:B
解析: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  )
A、非婚生子女B、养子女C、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D、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答案:D
解析: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一般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4.王某在与李某结婚后不久突发疾病去世。二人的夫妻共有财产共计30万元。王某父母尚健在。该30万元中李某有权获得()
A、15万元B、20万元C、25万元D、30万元                                                                     
答案:B
解析:遗嘱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指定的人。若没有指定的,遗嘱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夫妻共有财产30万元中只有15万元是王桌的遗产,这15万元由李某、王某父母三人均等继承。
5.下列被继承人的亲属中,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是(      )
A、非婚生子女B、兄弟妹C、父母D、配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了继承人顺序的知识点。
《民法典》第12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妹、养兄弟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妹。
6.继承人继承房屋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为(  )
A、继承开始时B、遗产分割时C、申请登记时D、取得权利证书时
答案:D
解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  《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7.甲先于其父死亡。甲父死亡后,甲的女儿继承了甲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份额。该继承属于(    )
A、遗赠B、代位继承C、转继承D、遗嘱继承
答案:B
解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代位继承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8.下列人员中,可以作为受遗赠人的是死者的(  )
A、哥哥B、父母C、朋友D、配偶
答案:C
解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受遗赠人的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受遗赠人的范围极其广泛,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
9.甲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几年后,甲因患病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死后,其先前所立遗嘱(  )
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
答案:A
解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嘱的有效条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10.下列选项中,不需要见证人见证的遗嘱是(  )
A、代书遗嘱B、口头遗嘱C、录音遗嘱D、自书遗嘱
答案:D
解析:【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嘱形式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  《民法典》第1134、1135、1136、113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1.某市居民甲死亡,甲无亲属且未立遗嘱。甲的遗产归属于(      )
A、国家B、其生前所在单位C、其生前所在居委会D、其生前所在街道办事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了遗产的处理的知识点。
《民法典》第1160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