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一、财产情况
本人目前拥有的主要财产为:房产、存款。
具体情况如下:
1、位于 的房产一套(房产证号为: )(包括内部装修)。
2、 银行卡内全部存款 元;
3、本人名下在本协议中未做特殊说明的财产。
二、财产继承
本人去世之后,上述所列举的本人届时实际拥有的全部房产、存款等财产份额及权益均由本人配偶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个人继承所有。继承人根据子女等人赡养情况自行支配从本人处继承的遗产。继承人于本人去世后从本人处实际继承的财产、权益情况,以其继承时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权益情况为准。
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订立该遗嘱时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列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三、补充说明
本遗嘱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嘱人(签字捺手印):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下列签字的见证人确认:
上述遗嘱经见证人向立遗嘱人详细解释其内容,由立遗嘱人本人签署,立遗嘱人本人神志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收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立遗嘱人本人自愿作出。遗嘱见证人
代书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人一(签字): 见证人二(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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