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由立法机构在采纳行政部门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公务员工资,近年这种模式日渐式微。英联邦国家多选择行政模式,即由政府通过工会组织的参与,来决定公务员工资。后者则以澳大利亚为代表,公务员代表和政府部门进行集体谈判,目前,采用此模式的国家越来越多。
在制定公务员工资时,西方国家大多遵循如下原则:依法支薪、同工同酬、平衡比较、民主协商、定期加薪、物价补偿。与私营部门管理人员相比,各国公务员工资多有差距,但好在工作稳定清闲,压力风险极小。
以美国为例,与私企员工相比,美国公务员工资长期偏低。但为公务员大幅加薪,则阻
力重重,难以获得美国国会、总统与民众的认同。一般而言,美国公务员工资标准比私企职工低。2008年,美国公务员的封顶工资是191300美元。州长平均工资是124398美元,最低的缅因州7万美元,最高是加利福尼亚州20万美元。数据显示,美国公务员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都远低于私企,大多数公务员的薪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美国审计总署报告: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与私企的差距越拉越大,每年公务员工资涨幅均低于私企。薪酬水平偏低,导致美国公务员的高流动率。联邦审计总署曾在几所大学进行调查,参与调查的国家公务员工资64名大学生中,只有两个考虑应聘公务员。
奥巴马上任时,宣布冻结年薪在10万元以上官员的薪金,4年内不得加薪。联邦政府系统中,秘书收入低于外部10%,会计和律师职位薪酬低于50%和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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