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藏品二维影像采集
1  范围拍一拍设置后缀
本标准规定了藏品二维数字影像拍摄规范、藏品数字影像拍摄流程、银盐影像资料的扫描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美术馆藏品二维数字影像信息采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W/T0017  馆藏文物登录规范
WW/T0020  文物藏品档案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分辨率
指每英寸长度包含的像素点的数量(PPI),像素数决定了位图图像细节的精细程度,图像的分辨率越高,所包含的像素越多,所记录的图像越清晰。
3.2 彩模式
指影像数据记录颜的方式,通常分为:RGB彩模式、CMYK彩模式、Lab彩模式。
3.3 深
深亦可称为位深度,用来描述单个像素单个颜所包含的颜值,位值越大,单分辨级数就越多。
3.4 温
描述光源颜的参量。在不同温度下绝对黑体(一种对外来辐射既不反射也不透射,而是全部吸收的物体)可以辐射出的不同颜的光,而且辐射光的颜只和温度有关,温度确定,光的颜也就确定。温是以绝对温度K表示。
3.5 显指数
光源对物体显能力的描述,光源显指数越高彩再现能力就越强,所采集到的影像颜就越丰富,彩还原越真实。
3.6 JPEG格式
世界标准化组织“联合摄影师专家组”(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s Group)制定的对采用位图表示法的数字影像的压缩算法。文件的后缀名是.JPG,是当前常用的一种有损压缩算法。
3.7 TIFF格式
Tagged Image File Format(标记图像文件格式)的缩写,文件的后缀名是.TIF,这是现阶段印刷行业使用最广泛的文件格式。这种文件格式是由Aldus和Microsoft公司为存储黑白图像、灰度图像和彩图像而定义的存储格式。
3.8 RAW格式
CCD(Charge Coupled Device电荷耦合元件)或CMOS (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在将光信号转换为电信号时的电平高低的原始记录,单纯地记录了数字相机传感器的原始信息。这种文件格式后期调整空间大。3.9 位图
位图图像(bitmap),即点阵图,由像素点组成,这些点可以进行不同的排列和染以构成图样。由CCD或COMS进行数字成像所采集到的影像均为位图。
3.10 美术馆藏品影像采集
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以摄影、扫描的方式获得藏品影像的专业工作;藏品影像在藏品管理、保护、研究、展示、社会
教育等美术馆各方面工作中都是基础性资源、战略性资源,是保证全国美术馆藏品管理和研究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
4  采集方式
采取下列方式采集藏品二维数字影像:
4.1
原有的负片、反转片、正片、相片等银盐影像资料,采用数字扫描仪扫描、数字照相机翻拍等方式采集;
4.2
已有的数字化影像资料,按本标准要求的数字影像文件格式,采用计算机专用软件转换采集;
4.3
采用数字照相机拍摄、非接触式专业数字扫描仪扫描等方式采集。
5  采集要求
5.1 基本要求
藏品二维数字影像的采集,应能满足美术馆主要业务工作的需要。
画面中无物体透视畸变,图像清晰,影调丰富,反差适中,彩准确。
5.2 技术规格
5.2.1  胶片扫描
所用扫描仪的光学分辨率应不低于600ppi。
135规格胶片扫描应使用不低于2400ppi分辨率扫描;120规格胶片扫描应使用不低于1200ppi分辨率扫描;相片扫描应使用不低于600ppi分辨率扫描。
ADBOE RGB彩模式, 8bit/通道或16bit/通道。
5.2.2  影像文件的格式、质量
存档影像文件:TIF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PPI,影像尺寸(长边)不小于4000像素,ADBOE RGB彩模式, 8bit/通道或16bit/通道。
提用影像文件:根据使用需要压缩。
5.3 平面藏品拍摄、扫描
5.3.1
每件平面藏品拍摄全形影像一幅。
配框藏品,其画框具有重要意义,带框正面和背面、不带框各拍摄一幅。
中式装裱藏品,拍摄画心;其装裱具有重要意义,则画心和全形(完整装裱)各拍摄一幅。
5.3.2
成套藏品应按原作状态拍摄组合影像;并逐一拍摄组成成套藏品的每个单体藏品。
5.3.3
拍摄平面藏品,每幅影像(长边)拍摄范围不超过100厘米。
超过以上尺寸的,应分段、分部拍摄多幅,拼合为完整影像。
5.3.4
下列情形,应拍摄局部影像:
——题识、印鉴、署名等标识性内容;
——伤残、破损部位;
——特殊装裱形式;
——其他特殊信息。
5.3.5
画面中,藏品边沿到影像边沿的距离,不应大于藏品同方向尺寸的1/4。
5.3.6 平面藏品高精度扫描
5.3.
6.1 采用无接触式扫描.
5.3.
6.2 扫描精度不低于300PPI 。
5.4 立体藏品拍摄
5.4.1  每件立体藏品应对其主要代表面拍摄全形影像一幅;从侧面、背面,以及正视角度的顶面和底面(如有必要和可能),拍摄影像若干幅,以完整表现藏品的造型或结构。
5.4.2  成套立体藏品应拍摄一张或多张组套影像,该影像应能准确展现每一单体藏品的位置及其组合(组装)方式;并逐一单独拍摄组成成套藏品的每个单体藏品。
5.4.3
下列情形,应加拍局部影像:
——具有连续、不重复图案的立体藏品,每隔15度-20度拍一幅;
——伤残、破损部位;
——题识、印鉴、署名等标识性内容;
——其他特殊信息。
5.5  互动装置艺术藏品拍摄
拍摄互动装置艺术类藏品应符合本标准5.4.的规定,并通过拍摄多幅影像,记录装置基本运行过程。
5.6  视频、动画等藏品影像采集
截取若干代表性画面,作为藏品著录影像。
附录A  采集设备技术规格
A.1 照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