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考研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参考书复试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4〕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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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会计学专业:10人(所接收的推免生继续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具体参见会计学院网站《关于2015年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继续实行“本科推免-硕博连读”培养计划的通知》(soa.cufe.edu/gg/76541.htm);
会计专业(专硕):13人。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记录,对学术研究或科学实践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三)推免生须为招生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且获得推免资格。
(四)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与报考推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测试成绩达到460分。
文理科三、选拔程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9月26日起,推免生可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tm)完成注册。
9月28日至10月7日下午2:00,推免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选择我校相关专业。逾期报名无效。我校支教团计划推免生仅可选择报考本校。
(二)复试资格认定
10月9日-10日,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组织推免生复试资格认定,提出复试(笔试)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取得我校复试(笔试)资格的推免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
将安排在复试(笔试)当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会计学院网站。
提交材料:
1.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缴费证明”;刘雨欣女儿
2.加盖公章后的《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有效期内且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4.至目前为止的所有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公章;辣妈livia韦雪
5.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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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结项书等)及获奖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不留存;复印件须现场交验。
(四)复试(笔试)
申报会计学专业和会计专业(专硕)推免生的考生均需进行笔试。10月13-15日,学院组织推免生复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并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会计学院网站。
会计学专业的笔试不限定参考书目,重点考核考生思维能力和科研潜力。
会计专业(专硕)的笔试参考书目如下:
参考书目作者出版社
《中级财务会计》王君彩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2第五版)
《成本管理会计》孟焰、刘俊勇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5)
《审计学》丁瑞玲、吴溪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8第四版)
《财务管理学》荆新、王化成、刘俊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第六版)
(五)复试(面试)
根据《关于印发<;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4〕124号)要求,笔试和面试中任何一项成绩如不及格或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学院将在笔试结束后以短信形式向笔试环节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或回复相关信息并造成无法面试的结果,责任自负。
(六)体检
10月14日和15日我校校医院组织推免生复试体检,具体时间详见复试安排。
四、录取程序、原则及要求
10月17-20日,学院开展推免生录取工作。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笔试和面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体检不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组依照以上原则,在推免生招生计划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推免生按照确认期限要求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上进行拟录取确认,如未按照要求进行拟录取确认,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无争议,即确定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补考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qq空间非主流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6.发生影响录取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报名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并关注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按照要求参加复试。
(二)推免生拟录取后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有变更,须及时联系我校。如因关机、停机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自负。
(三)学校在调档政审后,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约为2015年6月份。
六、联系地址及
会计学专业(硕博连读):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教10层1017办公室,62288613。
会计专业(专硕):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教10层1001西办公室,62288839。
七、本办法中涉及学院相关组织工作的,由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负责解释。